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支持和保障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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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已经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新乡市、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晋城市、邯郸市七市人大协作助力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精神,共同推动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对卫河流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协同发展意识,加强与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晋城市、邯郸市各领域互动合作,共同推进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二、与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晋城市、邯郸市共同协调落实合作协议内容,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的原则,聚焦卫河流域信息共享、生态环境治理、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文化旅游发展等重点领域和立法、监督、宣传等重点工作,全力予以推动,力争每年形成若干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与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联系沟通协调,争取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对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帮助,积极推动合河水库前期谋划;建立健全卫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信息共享系统和联合预防预警机制,加强水质、水量等监测站点的统筹布局和联合监测,提高监测能力,实现信息互联、数据共享,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要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协同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和解决问题。
四、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林草植被建设,推动卫河流域生态环保先行,打造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廊道;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统一防治措施,加大清淤、清障、截污力度,提升对卫河流域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的防治和监管水平;协同推进卫河流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卫河流域转移。
五、立足卫河流域协同发展,完善交通发展规划,系统化、全方位、高标准推进立体交通运输通道和网络建设,建成城市间快速交通通道。要加快推进安罗高速、郑辉高速、鄄辉高速、沿太行高速等高速公路及焦新城际铁路、沿太行旅游公路建设,打造更高水平的互联互通交通运输网络。
六、深入挖掘卫河流域文化的时代价值,加强对卫河及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统筹推进卫河流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一步优化旅游规划开发布局,加强与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晋城市、邯郸市在旅游领域的务实合作,打造优质旅游环境,构建卫河流域全域化旅游格局,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七、在制定涉及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时,有关方面应当加强与安阳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晋城市、邯郸市的沟通与协作;本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代表联合视察等方式,加大对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力度,推进卫河流域天蓝、水清、地绿,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八、注重积极宣传推动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推广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持续凝聚协同发展正能量,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环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