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582万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改荣)5月11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582.7万元,15.6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据悉,我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严格操作流程,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截至一季度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万人,累计发放资金80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4万人,累计发放资金5401万元;为全市1.96万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救助金2374.6万元。全市实施临时救助1194人次,发放资金64.4万元。为14.2万高龄老人发放资金2472万元,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37.33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592.42万元。

  “我们将持续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兜实兜牢困难群众保障底线,切实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灵活高效的保障作用,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