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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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主任王培山就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答记者问


  参加我市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的嘉宾聆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专家崔守明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

我市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

市卫健委副主任栗仁学发言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崔本涛发言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高阁发言

  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专家方绍峰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

李园摄

  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专家刘凌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

李园摄

  从1922年党领导工人提出《劳动法大纲》,到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再到2011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的四次修订,我国的职业健康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经历百年发展,不断完善和进步,为“健康中国战略之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原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为此,记者就《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卫健委主任王培山。

  问:王主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请您谈一谈制定这部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答: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年~2030年)》估算,我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约有2亿人,多数劳动者职业生涯超过其生命周期的1/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力、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问:自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开始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2011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四次修订,这四次修订的意义是什么?

  答:《职业病防治法》每一次修订,都是顺应社会发展、立足解决突出矛盾,都对职业健康事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这次自2018年开始、自上而下的机构改革,立足于“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进行了重组,整合了监管力量、优化了工作机制。这是党中央着眼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和健康中国建设大局,为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职业健康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将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问: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健康事业快速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还不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

问: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

  答: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共10类132种。

  问:我国目前最严重的职业病是什么?

  答:我国现在最严重的职业病是尘肺病。根据《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数据,2021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新病例15407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11809例,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7%,这与欧洲国家的职业病病例以肌肉骨骼系统疾病为主的构成有很大不同。

  问:尘肺病可以根治吗?尘肺病可以预防吗?

  答: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主要是综合治疗,即在用药治疗的同时,积极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增强营养,生活规律化,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我国多年来研究的一些矽肺治疗药物,在临床试用中观察到,可以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但确切疗效尚有待继续观察和评估。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粉尘综合防治措施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即“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问:关于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该如何行动?

  答:劳动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倡导职业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预防职业病。①劳动者上岗前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规程;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需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及防辐射设施等;③劳动者应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异常项目。当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异常时,要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或咨询;④劳动者应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各种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培训活动,树立职业健康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应知晓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应有的健康权益;⑤劳动者日常应当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保持自身心理平衡状态,重视自我保健。

  问:职业健康保护中,用人单位该如何行动?

  答:用人单位应注意劳动保护,关爱职工健康,采取以下行动保护劳动者健康。①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③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④加强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⑤建立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制;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⑧实施职业健康保护。

  问:我市在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卫健委下属的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以下简称市职防所)作为一家专门从事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诊疗、科研、教学的综合性防治机构,是我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中心。近几年来,市卫健委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技术依托完成的主要工作有:①圆满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我市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原则,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开展攻坚行动,基本摸清了全市工业企业粉尘危害状况,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生存与保障情况。在专项治理、救治救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保障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②完成全市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对辖区内的3294家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暴露人群分布,完善了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基础依据;③持续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2019年至2022年,我市连续4年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进行主动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发挥了监测预警作用;④广泛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我市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企业健康课堂等宣教活动,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宣传形式,扩展宣传渠道,持续推进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保护科普工作,使职业健康保护理念走进企业、走向街头,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

  问:我市下一步的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有哪些?

  答:我们将继续发挥优势力量,为推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贡献职防力量。①守护健康新征程,让职业人群与用人单位更有“医靠”。市职防所有一支职业病防治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专家团队,还有一支屡次在全省专业技术大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年轻专业技术团队,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我们将充分发挥市职防所的力量,为职业人群提供全流程、系统化的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治疗服务,推动职业病防治关口前移;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把脉,及时发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②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贯彻落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精神,把握好新时代职业健康的科学内涵,我市将持续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提升职业人群健康意识,引导职业人群主动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降低职业病发生率而不懈努力;③助力健康企业建设,保护劳动者健康。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护劳动者健康,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健康企业试点城市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健康企业的建设,能够有利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我市将继续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首任,以“健康企业”建设指导工作为抓手,深入企业,积极指导和鼓励企业改善工作场所环境条件,提升健康管理的水平,弘扬健康文化,协助用人单位推动健康企业建设,筑牢健康屏障。

  新时代、新挑战,职业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各类职业病防治人才、设备、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应对挑战,高质量做好职业健康工作,为建设健康中国、健康河南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