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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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命名2022年度新乡市文明村镇名单
长垣市:芦岗乡、方里镇、孟岗镇吴寨村、蒲北街道闫寨村、恼里镇恼里村、佘家镇朱口村、常村镇唐家庄村、樊相镇谷寨村、张三寨镇河道村
卫辉市:城郊乡代庄村、唐庄镇四和社区、孙杏村镇汲城三村、庞寨乡东柳位村
辉县市:沙窑乡南坪村、北云门镇前凡城村、赵固镇武庄村、冀屯镇益三村、孟庄镇小浦水村、城关街道西关村、薄壁镇铁匠庄村
新乡县:大召营镇大召营村、翟坡镇兴宁村、七里营镇曹庄村、七里营镇李台村
获嘉县:位庄乡徐庄村、位庄乡邓庄村、城关镇前李村、史庄镇大清村
原阳县:葛埠口乡、原兴街道西街社区、齐街镇龙王庙村、大宾镇高明古村 延津县:文岩街道史良村、丰庄镇丰庄村、胙城乡岵山铺、丰庄镇高寨村、东屯镇汲津铺、胙城乡杨山村、榆林乡夹堤村、王楼镇张街村、司寨乡李楼村
封丘县:鲁岗镇和寨村、城关镇东街村、李庄镇堤湾村、李庄镇李庄村、城关乡小娄堤村、潘店镇潘店村、陈桥镇孙杏头村、李庄镇俄湾村
卫滨区:平原镇洛丝潭村
红旗区:小店镇刘景屯村
牧野区:牧野镇小朱庄村
凤泉区:耿黄镇西张门村
平原示范区:祝楼乡西胡庄、韩董庄镇荒庄村、桥北乡尤拐村、祝楼乡王录村、韩董庄镇府庄村
高新区:关堤乡张八寨村
经开区:纬七路街道张河村
二、拟命名2022年度新乡市文明单位名单
长垣市: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长垣分院、长垣市蒲西街道宏大社区
卫辉市:卫辉市乡村振兴局、卫辉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卫辉市汲水镇建设路居委会、新乡市卓一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卫辉市红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辉县市:辉县市交通运输局、辉县市司法局、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辉县市豫辉投资有限公司
新乡县:新乡县残疾人联合会、新乡县商务局、新乡县交通运输局、新乡县自然资源局、新乡县司法局、新乡县合河乡卫生院、中共新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新乡县委机要保密局、新乡县消防救援大队、河南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乡县八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健园(新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获嘉县:获嘉县信访局、获嘉县供销合作社、河南省获嘉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中共获嘉县委统战部、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
原阳县:原阳县公安局、原阳县消防大队、原阳县应急管理局、原阳县融媒体中心
延津县: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延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
封丘县:新乡市大功引黄工程管理处、中共封丘县委党校
卫滨区:新乡市水利局、新乡市老年公寓服务中心、卫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乡市卫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卫滨区铁西街道飞机场居委会
红旗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水网(新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红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渠东街道办事处忆星社区、红旗区吾幼幼儿园
牧野区:牧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牧野区城市管理局、牧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凤泉区:凤泉区机关事务中心、凤泉区农业农村局、凤泉区消防救援大队、凤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凤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凤泉区医疗保障局、凤泉区实验幼儿园、凤泉区幼儿园、凤泉区耿黄镇杨九屯社区
平原示范区: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高新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华天社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双拥社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中街道办事处东升社区、河南佐今明医药有限公司
三、拟命名2022年度新乡市文明家庭名单
长垣市:任素忠家庭、鲍 霞家庭
辉县市:郭文清家庭、郭文艳家庭
新乡县:杨秀琴家庭、王秀兰家庭
获嘉县:郭立娟家庭、王素芹家庭
延津县:左百歌家庭、董瑜雪家庭
卫滨区:李 燕家庭、郑 璐家庭
红旗区:刘燕燕家庭
牧野区:张 洁家庭、刘环智家庭
凤泉区:李林杰家庭、闫业猛家庭
平原示范区:李中州家庭
高新区:高华芹家庭、尹秀荣家庭、任世峰家庭
经开区:张永群家庭
四、拟命名2022年度新乡市文明校园名单
长垣市:长垣市景荣初级中学、长垣市蒲西街道蒲西小学、长垣市常村镇常村小学
卫辉市:卫辉市第一完全小学、卫辉市第十中学、卫辉市第七中学
辉县市:辉县市实验学校、辉县市第一初级中学、辉县市常村镇中心学校 新乡县:新乡县龙泉学校、翟坡镇第一中心小学、新乡县小冀镇中街小学 获嘉县:获嘉县第三完全小学、获嘉县文圣路小学
原阳县:原阳县原兴街道北街中心小学、原阳县第四初级中学、原阳县第四完全小学
延津县:延津县僧固乡李僧固小学、延津县塔铺街道胡堤小学
封丘县:封丘县民生学校
卫滨区: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八里营小学、新乡市卫滨区实验(胜利路)小学、新乡市卫滨区高村小学
红旗区:新乡市开达学校
牧野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小里小学、新乡市平原中学、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
凤泉区:凤泉区五陵小学
平原示范区:师寨镇第二初级中学、韩董庄镇中心小学
高新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青路小学、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介山小学
经开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杨庄小学
公示之日起,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认为以上村镇、单位、家庭、校园不具备评选条件的,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来函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以便核实。
来函请寄:新乡市人民东路市行政办公大楼858房间
电话:0373-3031016
新乡市文明办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