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财政局

落实各项政策 为中小企业发展蓄势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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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22年,卫辉市财政局用 足 用 好“一 揽 子 支 持 中 小 企 业”政策,坚持理念创新和政策落地两手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培育中小企业。

  一是预留采购份额比例增大。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

  二是交易成本实现三连降。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取消履约保证金、质 量 保 证 金。推 行 信 用+承 诺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只需一份标准承诺函即可。同时,做好“放管”结合,加强失信惩戒力度,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从严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三是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实现“三连升”。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在评审过程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优惠幅度扣除比例从6%提高到10%,再提高到现在的20%,大幅提升了小微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四是建立预付款机制,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信用情况,在签订合同后即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款项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确付款比例和期限,作为合同强制条款,有效化解中小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垫资”风险以及回款难题。

  下一步,卫辉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在服务上持续优化、监管上持续发 力,聚 焦 短 板 弱 项,有 的 放 矢、固弱补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①

(程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