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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琚长华 中共党员,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组负责人。她办理涉未案件的同时,更加关注预防和保护。她从案中探背后,了解涉案原因,全力挽救每一个涉罪少年,帮助每一个受侵害孩子,唤醒失责家长。她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从可能带给孩子伤害的各个领域去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监督行业整治。保护未成年人,她永远在路上!

张敬美 中共党员,红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她立足审判岗位,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强、同情心强、韧性足的优势,将法理和情理相结合,妥善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近百起,为妇女挽回家庭,使孩子重获关爱,让老人安度晚年,以实际行动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凤泉区人民法院 不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组建专业合议庭,妥善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拐卖、绑架、性侵及暴力伤害妇女儿童犯罪,持续开展“护苗专项行动”,积极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群体,成为妇女儿童主张权利的正义场所、抵制不法侵害的牢固靠山、获得持续庇护的力量源泉。

市12345热线中心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待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诉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高效处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2022年办理涉及妇女、儿童工单12万余件。先后被授予“新乡市疫情防控工作集体嘉奖”“河南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