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对市区部分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等
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新公交[2023]5号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区道路及交通流量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部分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等实施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及措施

(一)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老107国道的南环路至北环路段)每日17时至次日9时禁止黄牌类货运车、黄牌类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二)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东环路(老107国道的南环路至北环路段)以西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黄牌类货运车、黄牌类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通行。

二、确需进入限行区域车辆

对确需在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内通行的上述车辆,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通行证(码),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三、不受限制通行车辆

(一)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车辆类型为厢式货车、封闭货车)。

(二)军车(含武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救险专用车。

(三)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热力、市政环卫、道路清障、邮政(含报刊发行)等专业车。

(四)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相关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