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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中
市节约用水中心被水利部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本报讯 2月中旬,从国家水利部传出好消息,市节约用水中心由于因宣传组织得力,在深入推动《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效果明显,荣获水利部颁发的“《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全省共有15家单位得到此项殊荣,市节约用水中心是我市惟一一家荣获该项称号的单位。

据了解,为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引领公民践行节约用水责任,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9日,由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10部门联合发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从“了解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3个方面对公众的节水意识、用水行为、节水义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根据水利部和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的要求,市节约用水中心结合实际,在2022年认真组织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一是3月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了“新乡市首届节水大使”评选和聘任活动,全市中小学共有49名学生获得“新乡市首届节水大使”称号。

二是5月份“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以“节水新乡 你我同行”为主题,开展了节水征文活动,共计收到来稿200余篇,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指导老师8名。

三是宣传活动和业务工作、文明创建相结合。通过节水型单位创建、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实践站共建、文明单位学习交流等活动,深入强化《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普及。尤其和文明宣传的结合,推进强化了《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的广泛普及,提升了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我市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冯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