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促使其适应社区矫正,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早日回归社会,新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要求,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对象矫正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局面。
2月16日,新乡县司法局矫正中心邀请新乡县公职律师古建军和国家二级心理健康咨询师范爱霞为社区矫正对象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自觉性,使社区矫正对象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取得了较好的集中教育效果。① (吕文帅 王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