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4月,在延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全县人大代表综合评议名列前茅;10月,该院顺利再创省级文明单位;11月,该院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2月,该院28项业务工作跨入全市第一方阵。这是该院检察人员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扛牢政治责任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人民属性,保护群众利益取得的良好成绩。
2022年以来,在市人民检察院、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维护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强化作风、能动司法”工作主题,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着力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整体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 不断筑牢政治忠诚
该院以政治建检为统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纪律大整顿”为契机,持续巩固“两项教育”成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了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切从政治上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联系实际,知行合一。加大日常督促力度,完善措施,制定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第一议题”,党组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理论学习,持续巩固“两项教育”成果,以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为主线,组织党员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集中学习12次、集中研讨7次。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制订方案、完善预案,落实“三级”带班值班制度,大门口重新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常态化值班接访,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努力满足群众诉求,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切从政治上看,切实发挥院领导的表率作用。院领导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明白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把自己的中心工作定位在讲政治上,把功夫下在抓政治建设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讲政治上,院领导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树好标杆,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令行禁止,切实起到“火车头”的作用,营造基层院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工作上率先垂范,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利武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先后办理案件19件,其他班子成员办案11件,主持听证会9件。党组成员王静,协调建立保障粮食安全协作、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创新开展业务工作。副检察长张胜堂带领检察干警深入分包乡镇核查禁毒铲毒工作,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副检察长姚志强主动办理控申听证4件、司法救助4件,消除了控申听证工作的空白项。落实领导带头,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切实推进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
一切从政治上看,切实激发队伍的斗争精神。基层检察院的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根本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解决人的问题的“金钥匙”是一切从政治上看。该院注重从强化党性观念上激发干警队伍的奉献意识、大局意识,讲清楚我们是谁、为了谁,选树好身边的典型,以正气压倒邪气,以正能量推进工作发展。从伟大建党精神上激发干警队伍攻坚克难的斗争意识、拼搏意识,善于用长征精神、抗美援朝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在面对各种困难时要有“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壮志胆略,要有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把空洞的口号变为了大家争先创优的实际行动。
一切从政治上看,抓好政治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讲政治不能只是嘴上功夫,衡量是否讲政治主要看工作业绩是否突出。该院把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在检察工作中作为最大的政治,要求大家在履行“四大检察”主业主责过程中,时刻围绕政治稳定大局、时刻结合经济发展大局。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犯罪,严厉打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敏感案件,切实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检察工作。该院紧盯省人民检察院明确的64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这个指挥棒,从每一个指标抓起,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细案件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完善定期研判、定期督导、约谈等制度,对问题盯死抓牢,及时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切实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一切从政治上看,抓好干警队伍的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两项教育”成果,抓好日常管理,注重从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抓细抓小,善于运用提醒谈话、廉政家访、警示教育等手段,教育引导干警讲政治、守规矩、严要求,自觉遵守“十个严禁”,模范执行“三个规定”,确保队伍在“干成事”的同时“不出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检察铁军,以公平公正维护好社会正义,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局面,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坚持法律监督主业主责 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2021年4月,为了帮家人解决看病费用,张某打起了邻居杨某医保卡的主意。在张某花言巧语下,杨某看在熟人的情面,将个人医保卡借出。张某成功报销1万余元的住院医疗费用。接到举报线索的延津县公安局对张某立案侦查。2022年2月14日,案件很快被移送到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某自愿认罪认罚,被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案件办结了,但医疗机构审核把关不严、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仍是重大隐患。为守好老年人的看病钱、救命钱,2022年5月,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向当地医保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提出要严格审批流程、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医德教育、加强常态化检查、加大追责力度等6条建议。医保部门及时回复,并联合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的医保清查活动。
该院坚持打防结合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群众的新期盼和新需求,有效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促进了“四大检察”的协调充分均衡发展,建立协作机制保障粮食安全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河南法制报》《法治日报》宣传报道。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推进平安延津、法治延津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3人、起诉669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融入日常,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1人,起诉19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与公安、人行和6家金融机构完善协作措施,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1人。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4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204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80人,适用率96.93%,量刑建议采纳率100%。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6人、起诉8人。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件,追诉15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落实求极致工作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位居全市第二。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同步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服判息诉,维护裁判权威。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47家行政机关实现互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与县“河长办”完善线索移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2件,立案4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件,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38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4人,帮助更好回归社会。 “走出去”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主动送法进校园12场次。
做实做细诉源治理。积极参与“三零”创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制度,压实领导责任,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最大限度控“新”、治“旧”、防“变”,推动信访案件息诉化解。持续推进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进行针对性听证,共同释法说理,努力把新发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能动司法履职尽责,推进工作创新发展
2022年6月17日,延津县人民检察院对12宗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的公益诉讼案件在该院二楼听证室进行公开听证。根据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转交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的提示》,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现场走访取证及调取卫星遥感图片数据,发现3个乡镇和办事处存在乱占耕地建住宅,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等情况,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办案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对其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提出疑惑,对行政管辖区域提出异议,公益诉讼办案组决定对该问题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赵选红主持,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加听证。检察官介绍了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相关单位接受质询和答辩。与会听证员表示,基本农田关乎粮食安全,应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相关部门应加大整改力度,及时督促当事人修复被破坏的农田。听证会后,该院及时向相关部门下发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
建立协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中作了有益探索。延津县素有“中国第一麦”的美誉,建有4万亩茅台专用小麦基地,是建设中原农谷农业创新战略项目的主阵地之一。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擦亮延津“国字”品牌,在保障粮食安全战略中贡献检察力量。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社会大课题,单凭检察机关毕竟势单力薄,让相关部门都行动起来,促使其依法履职,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有效推进工作。该院主动与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共识,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见》,共同履行保障粮食安全的神圣职责。意见规范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对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耕地保护、产品质量等相关领域的违法及不作为情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规范公开听证。建成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检察听证室,顺利通过高检院验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最高检的检察听证网,同步收看听证情况。注重利用“外脑”、借用“外力”推进检察工作。先后聘任国土资源、信访稳定等工作专家2名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律师、教育、卫生、文化、安全、环保、农业等各领域的业务骨干45名,建立检察听证人才库,有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推行拟不起诉案件申诉隐患现场研判工作新方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通过现场多方参与申诉隐患预判及化解,避免和减少信访、申诉案件发生,增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办案“三个效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平台。推进使用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APP,做到简便化、智慧化、自动化,提升公众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参与意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智慧社区矫正监督平台和异常行为分析系统。实行信息共享、网上协作、智慧分析,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能动司法履职。564处英烈纪念设施得到妥善维护。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深入全县英烈纪念设施地开展调查,及时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使564座烈士纪念设施得到了修缮与维护。
采取走出去的方法,学习外地先进工作方法。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到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学习“数字检察”工作经验,在总体学习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对接,现场体验大数据的功能,面对面学习实际操作技能,使干警在学习中受到启发,在工作中学会应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人民中心发展理念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5年前,老张外出打工时认识了一名叫小静的女子,两人确立婚姻关系后回到家乡进行了登记结婚。2年后,小静出走不知去向,老张的生活一下子跌入深谷。后来,乡亲们又为老张介绍了对象,二人要求结婚时,被告知必须解除与前妻的婚姻关系,才能与现在的对象登记结婚。为此,他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由于前妻身份信息不明,法院无法受理。老张为撤证多次奔波未果,陷入了痛苦的煎熬之中。
2022年3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该院决定办理婚姻登记案件监督事项。老张做梦也没有想到,检察官会找上门来调查,他迫切地说:“请想办法把我和小静的婚姻登记信息撤销吧,让我能够再婚登记。”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6月下旬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作为,依法撤销了老张与小静的婚姻登记信息,圆了老张的再婚梦。
开展河道行洪问题专项监督助力防汛抗洪。延津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根据河南省第一总河长楼阳生和总河长王凯签发的第4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决定》,聚力“河道行洪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河道堆放垃圾、阻水片林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送达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提升河渠疏浚能力,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守人民属性,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不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使其顺利参加高考。开展校园“舌尖”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确保校园餐饮安全。开展预防“养老钱”诈骗专项活动,针对案例,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开展婚姻问题专项监督,结合案例,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纠正婚姻登记中的违规行为。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化解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积案,开展司法救助14件。对信访案件,组织听证员到信访人驻地举行简易听证,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消除信访人误会,打开信访人心结,既解决了问题,又现场宣传普及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实现了心服口服、息诉罢访的工作目的。
郎利武说,新的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促进“四大检察”充分均衡发展为重点,发挥检察职能,贡献检察力量,为延津的稳定发展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检察工作中落地见效。
(志峰 书清 艳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