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统计局新乡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 柴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下,进一步弘扬传承好“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对落实好防范和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抓好统计法治学习,要突出一个“新”字。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将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层面为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指明方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护卫舰”,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定心石”,更是推动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切实扛起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最新精神的学习贯彻,确保时刻以最新理论指导工作。
依法开展统计调查,要牢记一个“定”字。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则是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要坚定不移、驰而不息地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上下足功夫,在践行统计法治要求上用足力气,在落实统计法治行动上做足功课。要始终把依法统计作为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行动指南和重要依据,深入学习贯彻各类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国家调查制度,持续夯实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让依法调查成为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的“定海神针”。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要坚持一个“行”字。知易而行难。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的一道必答题。近年来,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敲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警钟;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全市“一盘棋”的良好格局;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坚持“点+面”宣传模式,即重要节点集中宣讲,在各类培训、调查工作过程中全面宣传;创新方式,制作特色宣传品,为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载体和助力;积极谋篇布局“八五”普法,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宣传效果,逐步形成依法治统的良好态势。
树牢统计法治意识,要落在一个“实”字。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任重道远,做实工作、压实责任是有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的不二法门。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抓实抓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讲,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党校、进机关,增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促使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同时,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以学习增强素质,以实战提升能力,不断完善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人才库体系;积极组织统计执法资格证备考;大力推动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公职律师岗位设立;健全各项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有力促进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法治工作生态持续向好。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也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新乡国家调查队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标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从学法、普法、守法、用法等多角度多层次加压用力,为新乡国家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