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上接第一版)

三、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履职能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提高站位,增强思想政治觉悟。作为检察机关,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坚决拥护检察改革和保障经济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就是有效履职的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是增强检察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要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检察干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把握社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目标,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当检察机关服务标兵。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检察机关应该科学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长效机制,总结培训经验和不足。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专业性进行培训,针对性进行提高。进行定期和年度考核,确保培训达到应有的效果,同时,将培训考核纳入到年度公务员考核中,对评先评优进行加分,进一步激励干警认真对待培训,熟练掌握自身工作,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司法保护合力。加强与工商联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工商联联系服务职能,合力优化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会同法院、公安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犯罪,对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取证难、移送难、起诉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零距离”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用工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积极为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谋划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和责任,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做到打击和保护并重,加大保护企业、助力本县经济发展,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顺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