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温情未检 用心呵护每一名孩子的人生

未检检察官研究案件
检察开放日邀请孩子们走进检察院

赵艳利 任艳岭 文/图

检察风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承担着特殊重要的责任。近年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到小冀镇、七里营镇、古固寨镇、朗公庙镇、合河乡、大召营镇等地的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18次。

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规范。

2021年8月11日晚,新乡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接诊了一名昏迷的未成年女孩小希(化名),经检查,小希身体20余处陈旧性伤、陈旧新鲜损伤叠加,疑似被殴打所致。想到新乡县人民检察院之前宣讲的强制报告制度,医生随即拨通了报警电话。至此,一起虐待、故意伤害案浮出水面。

新乡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医院。通过调查,小希的母亲李某有重大嫌疑,李某先供述小希的伤是自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所致,后又供述是她不小心将小希推倒在地,致其头部着地,导致呕吐、昏迷。根据前期与检察机关建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办案民警将案件情况通报给了检察机关。

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了解案情后,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六条关于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的规定,决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21年8月20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批准逮捕。但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李某的供述与已掌握的证据并不完全相符,在提审李某过程中,办案检察官结合案件证据,对李某一一进行讯问。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李某最终交代了案发当天的真实情况及虐待小希的犯罪事实。

原来,小希与母亲李某生活期间,李某经常以小希“不听话”为由对其实施殴打。2019年殴打致其胰腺破裂,2020年殴打致其脑出血,经鉴定,小希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这次因小希背不会古诗,李某便用拖鞋底部打小希面部,用木棍打小希的胳膊、大腿、头部,木棍被打折后,她又将小希推倒,倒地的小希开始抽搐便再没有其他回应,后经鉴定,小希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然而,当时李某并未第一时间将小希送至医院,早上9时许小希倒地,直至晚上10时许,经家人劝说后,害怕出事的李某才送女儿入院治疗。面对讯问,她说:“孩子胳膊上有伤,不敢送医院,担心有人报警。”

救治期间,医院说小希情况不乐观,活过来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即使活过来,也有可能成植物人。面对不确定的结果和负担不起的医疗费,小希的家人退却了。

“孩子的命重要。”员额检察官看着可怜的小女孩,难以想象这个刚7岁的孩子还未感受到世界的美好就要带着痛苦离开。她与办案团队一边与医院协调进行全力救治,一边与控申部门协调申请司法救助事宜,同时与小希家属再三沟通,一定让小希继续接受治疗。

“你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妈妈让我背古诗,我没有背。”经新乡县人民医院全力救治后的小希最终闯过了“生死关”,出院回到了家,面对询问,她笑了笑,似乎那些不好的回忆已烟消云散,心中未留丝毫怨恨。

“这是我从检30年来办理的第一起亲生母亲虐待亲生女儿案,夜深人静时我就在想,探究真相是不是太残忍,不追究责任是不是还能保持家的完整。但是当我看到李某淡定自若、毫无悔意,明知犯罪却极力想掩饰时,那一刻,我觉得有必要,很有必要,不能为了维护表面的完整,而让小女孩继续生活在伤害中,小女孩需要一束光,需要这束光来照亮生活,来告诉她,即使母亲打了她、伤害了她,仍然有很多的人爱着她,想要一起来保护她。”员额检察官说。

2021年8月27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某,并列出了详细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对李某供述的虐待行为进行补充侦查。2021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2022年1月19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长期、多次对小希进行殴打并致其住院治疗,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基于小希尚未成年,对其母亲虐待行为无能力告诉这一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新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李某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4月25日,新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过程中,李某当庭认罪认罚。经审理,新乡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李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因为有前期的积极沟通,新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为小希申请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很快拨付到位,但愿小希今后能平安顺遂、健康快乐成长。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