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河南省人社厅、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工作要求,新乡市政府食安办牵头成立了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单位公示、逐级审核等推荐程序,确定了新乡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森林犯罪侦查支队、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家单位为先进集体推荐单位,李宁(女)、冯耀武、陈强、商鹏、侯旭宁、石珊珊(女)、郭新杰、岳爱梅(女)、宋清华(女)等9名同志为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现面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自发布之日起,12月7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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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