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兰先生和工友拿着迟到的工资,连连感谢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
今年8月份,兰先生和工友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某项目负责人拖欠工资。经调查,该事件发生于两年前,涉及农民工18名,金额约为16万元。由于这些农民工年龄偏大,表达能力弱,无法提供项目拖欠工资的有利证据,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处理时有一定难度。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启动“三七二马一争先”的工作机制,逐级联系项目主管单位及各层级分包商收集证据。同时联系项目方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让其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8月底,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项目方负责人和农民工达成分批支付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到期后,项目方仍拖欠6万余元未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开始追究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迫于压力,11月中旬,项目方负责人家属带着剩余款项,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现场足额发放给农民工,该起拖欠农民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师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