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书武)11月2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1月至10月,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2.86亿元,增长3.2%,增速居全省第四位。
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限额以上零售额272.35亿元、增长15.5%,增幅高于全省10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
为激发受疫情影响的消费市场,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新乡市2022年促消费政策》,围绕汽车、家电家具、住房、文旅、餐饮等行业,打造消费集聚区,扩大农村消费,提振体育消费。
为做好批零住餐企业达限入库工作,市商务局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建立限上统计库,加强管理服务。及时发现易退库企业,建立易退库企业清单,加强政策帮扶。建立准限上统计库,加强重点培育,支持做大做强,及时达限入库。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百万补贴·共抗疫情”“春暖新乡”“豫美新乡·乐享实惠”等10余场促消费活动,通过“政府资金+平台配资+企业让利”,累计发放促消费补贴资金12250万元,有效激活了消费市场,激发了消费者购买热情,助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为做好四季度促消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商务局举办形式多样促销费活动,激活消费市场,激发消费热情,争取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进五争四”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