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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门获悉,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便民利民举措的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规定,年满16周岁者,可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对符合规定的,户籍民警将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则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