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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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
昂扬奋进的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团队
公开听证
公益诉讼
平安建设
群众送锦旗表示感谢

宋明杰 裴晓霞 文/图

岁月如歌,光阴荏苒。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顾来时路,检察事业变换的是时空,不变的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守望;办公环境在变化,不变的是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神圣使命的永恒追求。

面对依法治国、司法改革的滚滚大潮,辉县市人民检察院自觉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中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持续打造更高水平的“辉县检察”,用奋斗出彩的行动和业绩,绘就一幅幅最美的法治风景,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谐书写光辉的诗篇。

5年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因工作突出,7名干警被记功、72名干警被表彰或嘉奖。尤其是2018年检察体制改革以来,该院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基层院。一项项亮点工作、一个个检察榜样,打造了“辉县检察”的优质品牌,也烙下辉县检察人不忘初心、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历史印记。

提高政治站位

服务中心大局凸显新成效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跟党委、政府的决策步伐,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时刻保证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紧盯党委和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攻坚不泄劲,讲政治、讲业务、讲法律、讲事实,对涉黑恶案件100%提前介入,一案一会商、一步一研判、一案一汇报,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审结。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恶犯罪既不降格也不拔高。挖伞打伞,打财断血,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8件139人,打掉了以徐某、王某、姚某等为首的多个恶势力团伙,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其中,结合发现的问题制发6份检察建议,交出了高质量的“检察答卷”,有效促进了社会综合治理。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坚决贯彻党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一体推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十一个专项活动,批准逮捕涉企犯罪143人,提起公诉191人。服务“六稳”“六保”,该院制定的《服务保障新时代辉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得到了辉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坚持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为他们按下复工复产“快进键”。帮助“米多奇”复工复产;送法进“欧玛”帮助破解困扰企业发展的法务问题等具体行动,受到企业好评。同时,他们还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企业主要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民营经济、服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今年以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勇带头走访了辉县市中州棉纺有限公司、河南米多奇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19家,面对面征求意见20条。其中,该院办理的赵某某非法采矿不捕复议案,被评为河南省典型案例,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送。

“我现在一亩地收入6000多元,比之前种粮食强多了!要不是靳书记协调免费提供桃树苗,收入这么高,我都不敢想。”辉县市高庄乡白道村村民赵大爷的言语中是掩饰不住的喜悦。

“靳书记”名叫靳长洪,是辉县市人民检察院驻白道村第一书记,自从当上第一书记,他就把驻村当家乡,视群众为亲人,想方设法改变村庄的面貌。为了让群众过上好日子,靳长洪多方协调,为该村村民提供了免费桃树苗。在大家栽种后,他还邀请果树专家讲课、传授技术,到了该打药、剪枝的时候,他就挨家挨户去催,第一年,就让大家看到了种植经济作物的成效。努力就该被看见。该院驻村第一书记靳长洪被评为“河南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小康的最好基础。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帮扶日”制度,落实金融、教育、光伏、引进冬桃项目等措施,帮扶高庄乡白道村22户群众精准脱贫,并引进50万元资金建成安全饮水、文化广场和卫生室等项目,改善了该村的人居环境。

为方便人民群众信访,化解社会矛盾,拉近检民关系,使涉检信访问题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效果切实解决在基层,该院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的品牌效应,坚持点名接访制度,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司法救助工作,努力把检察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5年来,他们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43件次,办理救助案件45件,发放救助金77.83万元。冯某某1.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监督一案,经该院提请抗诉,终止了长达8年的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96人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7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救助金额15.2万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院依法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整治,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67件112人,其中,聚焦非法采矿、垃圾乱堆等破坏生态问题,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职,促进了南水北调、百泉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形成。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开展守护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在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方面,该院携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共同发力,构筑“1+5>6=‘实’”的新格局,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22人,审查起诉14件18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5人,不起诉 6人,附条件不起诉 1人。他们认真落实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深化检察专业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主责主业 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一切为了人民,是法治中国建设始终坚守的初心。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该院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年来,他们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546件3705人,审查起诉3550件4702人。仅今年就受理提请批捕163件277人,批捕88件147人,不捕69件114人,受理审查起诉659件816人,起诉477件519人,不诉126件155人。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以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犯1人;监督撤案1件,监督立案1件;受理改变管辖案件4件4人;提出抗诉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采纳5 件。强化刑事执行日常检察,确保监管场所、社区矫正场所秩序稳定,配合市检察院对辉县市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

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5年来,该院共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8件,执行监督14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份,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3件。今年以来,他们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生效监督申请案件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送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办结市检察院交办案件12件。

该院与辉县市法院、辉县市公安局建立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交、查处、反馈等机制,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5件,移交犯罪线索1条,起诉3人。他们办理的职某某虚假诉讼案件,有力推动了涉嫌妨害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由民事部门一体化办理机制的建立。

做实行政检察。该院坚持“案结事了政和”,着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2件,提出检察建议21件,协助新乡市院办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建设,接入行政执法单位18个,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38件,发现案件线索1件。今年以来,该院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受理非诉执行案件6件,发送检察建议6件,收到回复6件;受理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发送检察建议1件,收到回复1件,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该院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难题,部署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5年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7件,立案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均被采纳并整改。今年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1件,立案27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27件,收到回复12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件,立案1件,公告1件;办理的南水北调石门河段违法占用土地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领导批示肯定。

除此之外,该院还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流动摊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国财国土的坚强岗哨”,全力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纵深推进改革 打造“铁一般”检察队伍

创新改革是检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将承接顶层设计与注重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细化改革举措,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2017年,该院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员额检察官主导办案机制。2018年,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责划转市监委。把握时代脉搏,推进科技强检,率先在全国建设“三远一网”,也为全省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提供了“辉检样板”。

2019年,率先在新乡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实现了四大检察职能重构性配置,内设机构总数减少56%,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确保办案权力与责任相统一。2021年,完成省以下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统管工作。通过一系列改革,强化了对司法责任制运行信息化、规范化全程监管。

在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方面,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该用尽用、规范适用,提升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

事业要发展,队伍是关键。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深知,“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该院围绕深入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靶向发力,通过“三个聚焦”推动党建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建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开展,确保政治过硬、组织过硬、队伍过硬、业绩过硬,从“凡事讲政治”的高度,抓实防风险、护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各项检察实事,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方向。聚焦党建统领治理,通过“党建+业务”深入融合研讨、“每月一星、季度标兵”评比等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在全院营造“比学争赶超”的工作氛围,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坚持素能强检。大力实施检察业务人才培养工程,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引导和激励检察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聚焦作风能力建设,创新监督方式,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内部防控,强化规范司法,筑牢高质量发展红线。辉县市主要领导对该院的工作先后作出批示肯定。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及填报。

今年4月14日,何勇履任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任当天,他在召开的检察长办公会上表态:检察官办案时要不碰红线、不越底线,院党组积极消除大家思想上的顾虑。

很快,提振士气的成效便显现出来了。该院不起诉率从第一季度低于全省全市均值的11%,5月份即提高至21%,高于全省全市均值,比一季度上升了10个百分点,相对不诉犯罪嫌疑人比第一季度增加了将近5倍。这既有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源头分流、突出机制引领、把牢尺度标准、防范廉政风险的原因,更有新一届院党组给出的勇气。

为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该院制定了《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干警进行约束。还通过检查卷宗和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常态化提醒和督促干警廉洁从检。截至目前,共对39件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廉政监督、电话回访15次,效果良好。辉县市纪委监委主任刘宇对该院的做法作出批示,并转发辉县市其他单位开展学习。

截至今年10月份,该院有3起案件已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能动履职“国土国财”领域专项活动,追缴税款1941万元。

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心怀“国之大者”,把检察工作谋得更实、抓得更紧、做得更好,全力推动辉县市检察工作创新性、引领式、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