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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诚丹心映天平
——延津县人民法院工作综述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宗斌 通讯员 侯成胜 文/图

核心提示

在2022年1月至9月全市法院系统审判质效工作考核中,延津县人民法院多项成绩名列全市前茅,书写了一份亮丽的答卷——

“1月至9月,共受理各类案件5052件,审结4619件,结案率为91.43%,结案率位居全市第一,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审判目标任务。”

“质量指标方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10%,较去年同期提升4.33个百分点;一审发改率为1.06%,较去年同期降低1.04个百分点,均处于‘优’区间,位列全市第一。”

“效率指标方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19%,简易程序适用率90.74%;长期未结案件等效率指标均处于‘优’区间”……

“法,治国安邦之利器”。《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法”:“平之如水,从水。”意为不偏不倚谓之法。

今年以来,延津县人民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工作态势持续平稳向好,主要质效指标环比改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府院联动 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楼盘解决了

“从2015年一直等到现在,我买的房子终于要交房了……”提起自己的购房经历,延津县的侯先生百感交集。

原来,因资金链断裂等因素,侯先生所购买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难以为继,楼盘一度停止建设,导致众多购房群众“望房兴叹”。2021年7月,延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延津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问题楼盘的破产案件审理,涉及利益主体多,债权数额巨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面临的审理难度会比其他类型的企业破产案件更多。”该法院石婆固人民法庭原庭长冯丽利介绍,这类案件往往还容易引发房地产公司职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社保、购房群众要求尽快交房以及停贷断供等涉诉信访问题,社会影响较大,务必高度重视。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以合法为前提,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原则,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购房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第一步即是机制保障。针对破产清算案件中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难等问题,成立由法院院长、延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问题楼盘推进专项工作小组,每周、每月召开问题楼盘推进会,专题研判处理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资产拍卖难等问题。

问题楼盘破产重整,资金从哪里来?为此,该法院多措并举筹措重整资金。由涉案管理人采取借款自救、垫资续建、释放按揭保证金、催收应收账款、处置余量房、寻找投资人等多种方式,筹措重整资金。同时,在全市率先成功协调银行机构为“烂尾楼”楼盘购房群众办理按揭贷款。

筹措资金的另一步棋是创新资产处置变现方式。为尽快处置房地产公司资产,使资金回笼、复工续建,该法院结合曾经招募投资人的经验,指导管理人化繁为简,将房地产公司的在建楼盘、抵押房产、固定资产等从重整资产中剥离,将未开发的楼盘和对应土地使用权作为重整资产,并对重整资产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最终,房地产公司成功与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大胆适用“商改住”政策,优化资源配置。

伴随一个又一个难题得以化解,2022年6月,该法院裁定批准了延津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至此,企业正式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目前,上宅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13栋楼中,已有两栋交房,年底再交9栋楼,明年有望全部完成。”冯丽利说,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了4起问题楼盘破产案件,其中,破产清算2起,破产重整2起。“老百姓期盼多年的新房终于有着落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又得到了重生!”

为民解忧 桩桩件件实事暖人心

鲜红的国旗、庄严的法徽、敬畏的天平,使东屯人民法庭庭长刘长龙始终感到肩头沉重,一刻也不敢松懈。从2012年至今,他已在基层法庭的岗位上工作了整整10年。

每天,“顶着星星上班、踩着月光回家”早已成为刘长龙工作的常态。“去年一年受理了500余起案件。”刘长龙所在的东屯人民法庭辖东屯镇、榆林乡、塔铺街道和产业集聚区,辖区人口12万人、企业近200家。与其他基层法庭相比,管辖区域和人口最多。

2021年4月,刘长龙开庭审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张某在网络平台发布运输白酒信息,被告薛某在该平台接单。当晚,薛某驾驶满载白酒的车辆行驶至聊馆高速某处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白酒受损严重。后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张某起诉薛某等人,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

庭审结束后,刘长龙了解到,双方同意调解,但对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迟迟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按照以往的惯例,通常是当事人回去考虑然后再做调解工作。“原、被告都是山东人,不远千里到河南来打官司,如果为了调解再让他们在河南和山东之间往返,他们的负担就更重了。”刘长龙决定再次和双方沟通,从情理上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书。“我们来一趟不容易,刘法官这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啊!”

“审理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审了之,作为法官,既要尽快审结案件,更重要的是,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帮助当事人从原本的纠纷中解脱出来,使其修复破碎的社会关系,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刘长龙说。

倾情为民的案件道不尽。

一起一年前审理的赔偿款案件令冯丽利记忆犹新。原告、被告系夫妻二人,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同时就双方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作出了处理。2021年,二人的儿子因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因种种原因,原告委托被告代为处理赔偿事宜,被告在接受了赔偿款后不愿支付原告。因调解无果,原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情绪几近失控,导致庭审一度无法进行。为此,我们多次让律师和其沟通,了解其诉求。面临被告的种种疑问,我们每一次都认真答复,精神上给予安抚。”冯丽利说,经过反复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成功调解,并达成了协议。“令我们法院工作人员没有想到的是,为了感谢我们所做的工作,事后,被告还主动给我们送来了一面锦旗。”

从最初的抵触不配合到发自内心表达谢意,法院工作人员用爱与耐心消融了当事人心中的坚冰。

基层法院案件多,且以农村土地案件最为典型。因不满兄弟不赡养老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兄弟几人产生了纠纷,认为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得土地,因几方意见不一,闹上了法庭。

“如果按照法律条款直接审理,很快就可以结案,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亲兄弟的关系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因此而反目成仇。”受理该案件后,法院工作人员决定打“亲情牌”进行调解,通过“千千解”志愿服务组织,由与当事人熟识的乡村专职调解员出面,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化解兄弟间的矛盾。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几个兄弟终于同意调解,并服判息诉。

“法院从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说。

精准发力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心田

质量重于泰山,正义不能迟到。

探究延津县人民法院亮丽答卷的背后,离不开精准的举措——

接谈释法机制。坚持“谁办案 谁负责”,先由承办法官负责答疑,当事人对其答疑不满意的,责任“上提一级”,由庭长、分管院领导或院长负责答疑。通过接谈释法,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固定争议焦点、正确行使诉权、理性看待诉讼结果。

强健“筋骨”。定期召开发改案件研讨会,由院长主持,全体员额法官参加,讨论研究发改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建立案件质量奖惩机制,表彰质量好的案件,办案质量较差的进行检讨。集中学习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条线指导意见,组织员额法官对发改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裁判方向等问题分析研讨。

案件繁简分流。建立速裁工作机制,成立5个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提高速裁快审案件效率。紧盯长期未结案件,每周召开专题汇报会,逐人逐案听取案件处理情况。

加大简小程序适用、网上办案力度。按照“应用尽用”要求,引导当事人协商适用小额程序,简化简小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全面压缩审理周期。推动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阅卷、律师服务等信息化建设。

条线沟通协调。利用好条线指导工作日和“发改指”案件监管系统,加大与市中院、省高院的沟通,促进案件裁判尺度统一。在市中院指导下,制订《关于加强审判监管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的工作方案》,在涉及政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案件办理过程中,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重中之重,代表着司法的权威。

位于延津县平安大道与民安路交叉口西北角,一处户外LED屏幕上,正在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和涉案金额等内容一目了然。

“失信被执行人以这种形式公开给予曝光,是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的一项举措。设立曝光台后,一些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该法院常务副院长吕晓东说,按照省高院、市中院要求,全面推动执行工作智能化、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全力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

“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规范高效、责任到人,是此次改革的核心要义。”吕晓东介绍,改革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组建高效化运行的执行指挥中心,成立“最强大脑”,建立业务精干的执行实施队伍,组成“最强团队”,两者密切结合,有效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截至今年9月份,执行收案3180件,结案2531件。

行稳致远 在乡村振兴宏伟蓝图中贡献司法力量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三零”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延津县人民法院以此为抓手,切实把“三零”创建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治本之策,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切实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营商环境。

“我是一名基层法官,头顶的星空和胸前的党徽令我敬畏。”“每一个案件都要反复思量,慎言慎断。”“我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采访中,这些镌刻在刘长龙和延津县人民法院所有法官心中的话语,显得坚定而有力。

延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表示:“习近平同志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基层法院院长,要当好领头雁,做好排头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理想信念,赓续伟大建党精神,为党的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事业中贡献司法力量!”

只顾攀登莫问高,勇立潮头扬远帆。站在新起点,延津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步履铿锵、砥砺奋进,朝着新的更高的目标迈进。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