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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 通讯员 杨显军 金莹 文/图
红旗猎猎,检徽闪闪。心中有光,行有力量。
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结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开展“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引,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用心谋民生之利,用情解民生之忧,用实际行动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六必做”让信访止于至善
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已成为检察机关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近年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深化涉访涉诉工作机制改革,建立“信访六必做”工作机制,涉检信访案件全部得到有效公正化解。
发现苗头及时做。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积极推进首办责任制,加强对案件中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研判和掌握,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每周安排一名院领导到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诉求,想方设法将上访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当地,消灭在基层。
来人来访真诚做。在信访接待大厅推行亲情化服务,以深厚的感情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以极大的热心、耐心、诚心和爱心,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去办好每一封群众来信,接待好每一位来访群众,解决好每一个具体问题。
上级交办盯着做。成立重点、热点案件临时工作小组,实现专人审查、专人调卷、专人办理的程序化运作;建立集体会诊制度,专题分析、研究案件的处理和落实措施;建立信访案件督办制度,直接对检察长负责,切实深入办理部门,明确责任,催问进度,保证效果。
信访积案耐心做。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排查,加强深入分析,借鉴化解涉检信访典型案件的做法,积极探索有效方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启动司法监督程序、救助救济或信访终结程序,确保积案得到有效化解。
疑难案件领导做。坚持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班子成员带案下访,确保化解措施落到实处。在包案工作制中实行“五定”,即定责任领导、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包案领导做到“四包”,即包调查、包解决、包结案、包稳定。此举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疑难信访案件。
缠访闹访依法做。依法依规、分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开导及稳控工作。积极建立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公开审查机制,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质证制度,增强说服力、提高公信力。
联动让“一少二慎”良性运行
为持续推动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轻伤害案件中,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赔偿保证金+调解团+训诫课”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让“构罪即捕、构罪即诉,单纯执法、机械办案”成为过去式,力促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到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犯罪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占有一定比例,且普遍存在“多发、难调、易信访”等特点,其中一些案件类型还交织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民事纠纷,刑事和解难度极大,信访多发,给社会治安和社会和谐带来一定隐患。
针对此类案件,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综合考虑法、理、情,小案大办,案结事了,用检察办案的力度、温度,助推社会和谐。
辖区两户亲兄弟因家务琐事长期存在矛盾纠纷,后演变为肢体冲突,造成一方轻伤的严重后果。案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后,鉴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承办检察官本着“小案关乎大民生,能调尽调,应做尽做”原则,选择了最优解决方案——刑事和解。
承办检察官融国法天理人情于一体,从亲情、情理角度以拉家常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并组成村干部、村中长者介入参与的调解团,形成调解合力,辨对错、明是非、解矛盾、化纠纷,最终化解了被害人心中的怨气。被害人不仅放弃了要求赔偿医疗费的意愿,还对嫌疑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了谅解,不睦亲情得到修复,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通过推行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当事人“牢记使命为人民、化解积怨解困境” “怀爱民之心,助浪子回头”等多面锦旗,彰显检察机关在助推社会和谐、助力平安建设方面作出的努力。
“检察为民无小事,事事关系大民生”。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主责主业,依法能动贯彻落实新思想、新理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在社会上赢得了群众口碑。
“建议+教育”力促办理质效
为更好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局,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通过个案办理参与社会治理,助推检察监督多元化,不仅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也体现了检察机关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社会责任感。
今年3月,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区监委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贪污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先后18次编造虚假死亡人员名单,套取公款10余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作案时间长达一年,而单位却无人察觉,直至在工作交接时才案发。通过对案发单位管理情况的进一步走访了解,相关资金拨付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到位以及对聘用人员管理缺失等问题也相继暴露。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承办检察官将监督触角延伸,结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案发单位实际,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月1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新平向案发单位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得到了案发单位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涉问题在两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先后出台和健全完善了相关资金管理和审核以及人员培训、印章管理等机制。
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功能和“治本”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促进庭审规范化,提高庭审质量和司法公信力,4月26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以刑事观摩庭的形式对刘某贪污案公开庭审,红旗区党员领导干部到场旁听,案发单位的部分员工也参加了庭审。
庭审中,结合被告人自幼丧母、父亲长期卧床的家庭背景,公诉人加大了释法说理力度,对被告进行了“救人救心”的法治教育,依法依规入情入理,被告人当场失声痛哭。同时,公诉人深度剖析了案发原因,对现场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宣传,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了详细解读,引导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时刻牢记红线意识,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一场特殊的刑事庭审,让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升级为廉政讲堂和法治课堂,收到了以案明纪、以案为戒的警示作用。
多措并举守护“祖国花朵”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民心工程,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
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法治、创新、合作理念,采取“捕—诉—监—防—教” 一体化工作模式,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检察工作中,检察官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点亮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灯,帮助其摆脱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检察机关与司法部门会签文件,对未成年被害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倡导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干警加强心理学知识学习,并与心理咨询机构合作,在无偿、自愿、保密和尊重的前提下,对未成年被害人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让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
在辖区全面开展法治副校长派设工作,联合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在全区选派9名法治副校长、12名宣讲员,实现辖区4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在辖区中小学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足迹遍布辖区全部学校,共为36721名学生带来生动法治讲座。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转变理念,凝聚社会力量,借助各方优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积极参与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校园周边安全治理、预防电信诈骗等有关未成年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小荷工作室”,联合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活动,讲解传授自我保护法律知识。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途径,结合办案抓教育,围绕职能抓普法,着力引导未成年人懂法、知法、守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途径,结合办案抓教育,围绕职能抓普法,着力引导未成年人懂法、知法、守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推进公益诉讼助力文明创建
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司法力量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统筹保护。
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李学峰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辖区内农田里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农药经营者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问题,导致污染土壤及水源。李学峰两次带领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多次到相关主管部门磋商沟通,发出检察建议并回复整改。目前,该项工作得到了新乡市中院第八检察部的支持并向全市推广。
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辖区内新乡市红旗区七世同居坊是省政府1986年11月21日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牌坊处并无相应的提示牌及相关的保护措施,致使人员能够轻易触碰到该文物;另外,该牌坊长期受雨水侵蚀,容易引发安全隐患。以上情况,均拍照固定证据。
6月24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向辖区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文物的管理监督,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
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纳了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围绕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制订了具体整治方案:对七世同居坊增加牌坊的围栏,设置警示牌;对辖区进行为期两周的排查,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并对存在隐患的李家大院、付家大院、游家书屋、留庄营戏楼等文物制订修缮规划方案;在加强日常巡查的情况下,设立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员,制订一系列文物安全预案,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确保做好文物安全的保护工作。
文明是城市之魂。在我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中,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及时履职,以点带面推动我市文物景点保护,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明确提出“要把握法治规律,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司法办案新理念,精准办好每一起案件,以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