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服务在新高校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从新校区建设、人才支持政策、人才公寓、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加大基本医疗保障力度、共建高校附属教学机构、资源共享、高校基础设施建设8方面支持在新高校发展。
据了解,我市共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校区)12所,其中,本科院校(校区)8所,高职高专院校4所,是中西部地区高校最多的非省会城市之一。一直以来,在新高校充分发挥高校“智力库”“思想源”和“主力军”作用,为全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把支持高校发展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力以赴为高校排忧解难。《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为在新高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全市服务高校、服务人才、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若干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支持在新高校新校区建设,改变部分在新高校办学空间紧张、办学条件不优的现状,推动高校扩容发展。
二是扩展人才政策覆盖领域,打造人才高地。对于在新高校引进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开展校企合作实施科技创新创业的项目,参照《新乡“牧野英才2.0”3年行动计划(试行)》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三是在市人才公寓分配中,落实高校优先分配原则,加强住房保障。支持在新高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自有资金,自主建设人才公寓及配套服务设施。
四是积极对接“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共同建设“新乡市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助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建设新乡。
五是加大基本医疗保障力度,为在新高校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解除高校后顾之忧。
六是支持高校与属地县(市、区)政府合作共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高校员工。
七是探索在高校集中的区域,统一规划建设图书馆、体育馆、艺术馆、公共绿地等,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市平原艺术中心、市平原体育中心的运营部门,以成本价提供高校使用。
八是立足打造安全、便捷的师生通行环境,协助高校校区之间、毗邻高校之间建设立体交通。对高校周边道路进行积水点改造,有效解决汛期高校周边积水严重的问题。 (甄家涛 王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