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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知识产权纠纷
行政调解案件获司法确认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荣霞 见习记者 琚铭洁)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办结了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并经卫滨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这是我市首件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经司法确认的案件,此案开辟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新途径,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7月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专利权人郑州市一公司投诉,称位于获嘉县的某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明事实并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审查了投诉人提交的相关诉求及证据材料,并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很快,促成当事双方互谅互让,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双方当事人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向卫滨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经审理后,确认了调解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卫滨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赋予该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实践是我市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有效举措之一。此举有效发挥了行政机关在处理专利行政执法方面的效率优势,有力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