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本案骗取的养老保险金28.611027万元及孳息113.23元返还辉县市社会保险中心。”近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对李某通过“双变信息”骗取养老保险金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这也是辉县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今年4月份以来,辉县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重点围绕“四个紧盯”“一个抓手”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紧盯案管、信访、公安、法院等已办结或在办案件线索,剖析排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条、不落一人;紧盯人社、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全方位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是否构成线索,做到分类处置、即收即办;紧盯专项巡察,对照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结合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到点面结合、重点发力;紧盯重复领取、“双变信息”、大额补缴补发等关键环节,做到深挖细刨、不留死角。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现阶段取得的成效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以周例会制度、“包案督办”制度、“边查边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
“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基金安全,我们将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发挥好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纵向延伸、横向融合,守牢我市社保基金安全底线。”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宇说。 (侯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