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
      

我市2021年度县级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结果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根据《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要求,4月26日~5月27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组对各县(市、区)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对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比照县级政府评估办法进行督导评估),并形成督导反馈意见,各县(市、区)根据反馈意见积极整改,于7月份上报了整改结果。评估组经过评审、复核,形成了最终评估结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长垣市人民政府、红旗区人民政府、辉县市人民政府、凤泉区人民政府、获嘉县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

二、良好单位: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新乡县人民政府、原阳县人民政府、牧野区人民政府、卫滨区人民政府、卫辉市人民政府、封丘县人民政府。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新时代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县(市、区)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