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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荣霞 见习记者 琚铭洁)8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善起、鹿建宇、路文忠、郑援越、刘勇、翟洪凯,秘书长范士富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基层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储备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新乡市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等立法调研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