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以来,作为全国地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基本完成了框架设计、平台搭建、运行管理、组织交易、拓展服务等重要改革任务。截至2021年年底,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共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流转39.6万亩,累计实现总流转金额4.2亿元(含四区八县)。
主要做法
制度引领奠基础。市政府着重以制度引领确保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规范,形成了管理办法、交易规则、操作细则“三位一体”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规则,各项制度相辅相成。这些制度为我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1年第1号),在国家层面明晰了农村产权归属,规范了土地流转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监督到位有措施。我市农村综合产权相关监督部门紧盯关键环节、重点程序做好法律监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实施意见》,形成了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了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流转规范保权益。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为保障流转各方权益,在实践工作中探索建立了“1234”工作体系。“1”指1个平台,即全市统一信息发布平台。“2”指复核,即产权交易实行项目负责人加复核人二级复核制度。“3”指3个到位,即交易前信息咨询到位、交易中流程执行到位、交易后跟踪问效到位。“4”指4项关注,即关注土地权属关系清晰、流转信息资料完备、前置资格审核完善、流转合同签订规范。通过以上工作体系,避免了差错,保障了农村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服务增值架桥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与监督部门联合进行专题业务知识讲授,编印《新乡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宣传手册》并发放到农户手中,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影响力。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优势,通过平台公开征集的方式引入评估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实现了服务增值。
经验成效
实现了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流程出台了《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流程图》,为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奠定了基础。
助力平原示范区农业建设高质量发展。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发挥自身平台优势,着力开展平原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土地流转项目。平原示范区师寨镇赵清庄村161户1387.65亩、苗楼村128户1282.23亩、韩董庄镇杨厂村57户276.6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在交易平台顺利开展。流转工作助力了平原示范区农业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平原示范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现农业布局区域化、农业发展产业化以及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发挥了明显作用。
减少了流转交易矛盾。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从源头上封堵了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避免了暗箱操作,减少了交易后遗症。根据统计,自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以来,经平台流转的农村产权交易无一发生流转纠纷。
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通过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入方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流转市场时获得发展动力,有利于进一步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有力缓解农村融资担保难问题。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新乡取得成功。围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需要,试点区域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实现了涉农金融机构全覆盖。自试点启动以来,累计发放“农地”抵押贷款30笔,金额3.31亿元。
(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