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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本报讯 近日,我市印发《新乡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危害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根据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非洲猪瘟疫情分级、应急响应、疫情处置、解除封锁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处置,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动物疫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政府要迅速作出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动物疫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强化群防群控,认真落实以免疫和生物安全管理为主的各项预防性措施。

《预案》建立了应急组织体系,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各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控制动物疫情所需资金、技术、物资储备工作,按年度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负责发布、解除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预案》的制订,对健全我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贾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