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
      

向“新”而行 新乡常“新”

——十八大以来新乡市粮食生产、居民生活和消费价格调控取得新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乡与全国、全省一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势,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从2017开始,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2021年重大洪涝灾害和新冠疫情叠加。面对困境,新乡市统筹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负重奋进,砥砺前行,稳就业、促增长、保民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在逆境中稳步推进,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的辉煌成就。粮食生产和居民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收支结构升级优化,居民消费价格调控有力、市场物价保持稳定。

一、农业基本盘稳定,粮食生产平稳增长

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导,强化科技创新,粮食生产保持平稳增长。

(一)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由2012年的1012万亩增长到2021年的1083万亩;粮食平均亩产稳步提升,由2012年的401.14公斤增长到2020年的450.55公斤。2020年,延津县通郭村千亩丰产方亩产达到855.2公斤,刷新全国冬小麦单产最高纪录。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由2012年的406.09万吨增长到2020年的485.91万吨。2021年新乡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秋粮大面积绝收,导致全年粮食平均亩产、总产量均有所下降,2022年将恢复到常年正常水平。

(二)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到2021年,新乡市已经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52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31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4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235万公斤,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8万亩, 改善除涝面积11.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3.7万亩,年节约用水量4500万方,增加农田林网面积25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23.1万亩,优良农产品种植面积50万亩。

(三)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小麦机播、机收水平稳定在98%以上,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4%、90%。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91.3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6%左右。

二、居民收入持续改善,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十八大以来,新乡市统筹推进民生改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缩小,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居民收入持续改善

1.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十八大”以来,百姓切切实实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新乡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至2021年,每年增速分别为9.4%、7%、9.1%、8.3%、8.7%、3.8%、7.7%,与同期GDP6.1%、8.3%、8.1%、7.1%、6.9%、2.8%、6.6%,基本保持同步增长。但近年由于国际形势和疫情等因素,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也呈现放缓的态势。

2.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乡收入比逐步缩小。

新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159.2元,增长到2021年的36245.3元,年均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8647.3元,增长到2021年的18921.5元,年均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33:1缩小到了2021年的1.92:1,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3.收入翻番目标提前实现。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2019年,新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62元,按不变价计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264元,对比2010年的9874元,收入实现了翻番,提前完成了收入翻番的目标。

(二)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构成可支配收入的四大项收入也随之逐步增长。

1.工资性收入独占半壁江山,是拉动收入增长的主力军。

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12817.8元和3934.9元,增长到2021年的21906.6元和10287.3元,增速分别为70.9%和161.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高。

2.经营净收入平缓增长,受经济波动影响明显。

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3205.1元和4144.9元,增长到2021年的4330.4元和4915.1元,增速分别为35.1%和18.6%。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和管理水平等都有了明显提高,并且政府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和补贴,有效控制化肥、种子、农药等价格的大幅增长,确保农民种粮收益。

3.财产净收入增速较快,助推作用逐渐增强。

居民财产净收入从2015年的553.7元增长至2021年968.1元,增幅为74.8%。财产净收入主要增长动力为利息净收入、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等。

4.转移净收入增速较快,是收入增长的强力引擎。

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4917.8元和342.2元,增长到2021年8235.6元和3532.6元,增速分别为67.5%和932.3%。转移净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养老金、离退休金以及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的收入。

三、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一)城乡居民消费稳步增长,消费活力得到释放

1.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14052.2元增长到2021年的22580.1元,增长8527.9元,累计增长60.7%,年均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6347元增长到2021年的13742.5元,增长7395.5元,累计增长116.5%,年均增长9%。2015年城乡一体化后,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15年的12078.1元增长到2021年的18097元,增长6018.9元,累计增长49.8%,年均增长7%。

2.城乡消费差距不断缩小,农村居民消费增势喜人。

伴随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消费环境得到改善,商品种类更加丰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增势迅猛,城乡消费比从2012年2.2下降到2021年的1.6,缩小0.6,城乡消费差距显著下降。

(二)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居民生活不断改善

1.交通通信条件改善,消费潜力得到激发。

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居民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为交通消费提供了物质基础。此外,智能手机成为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产品,居民对于通信服务的需求增加。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2034.4元增长到2021年的3348.0元,增长1313.6元,累计增长64.6%,年均增长5.7%,占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从2012年的14.5%上升到2021年的14.8%;农村居民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670.2元增长到2021年的1699.4元,增长1029.1元,累计增长153.5%,年均增长10.9%,占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从2012年的10.6%上升到2021年的12.4%。

2.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持续增长,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1779.6元增长到2021年的2701.9元,增长922.3元,累计增长51.8%,年均增长4.7%;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458.9元增长到2021年的1573.9元,增长1115元,累计增长243%,年均增长14.7%。其中,教育支出增速迅猛,城乡居民教育支出占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从2012年的46.2%与62.6%增长到2021年的75.9%与83.8%。

3.健康意识增强,医疗保健消费翻番。

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930.9元增长到2021年的2246.9元,增长1316元,累计增长141.4%,年均增长10.3%;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从2012年的456.6元增长到2021年的1437.2元,增长980.5元,累计增长214.7%,年均增长13.6%。

4.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呈增长态势,产品迭代明显。

城镇家庭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由2012年的20.5辆上升到2021年的54.6辆,累计增长166.4%,农村家庭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由2012年的8.3辆上升到2021年的63.8辆,累计增长617.3%。城镇家庭每百户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拥有量由2012年的51部上升到2021年的256.7部,累计增长403.2%,农村家庭每百户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拥有量由2012年的27部上升到2021年的257.6部,累计增长854.1%。农村居民生活类耐用品增长显著,农村家庭每百户热水器拥有量由2012年的28.7台上升到2021年的70.8台,累计增长146.8%;农村家庭每百户空调拥有量由2012年的60.7台上升到2021年的165.3台,累计增长172.3%。

四、市场价格调控成效显著,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

十八大以来,新乡市积极推进“米袋子”“菜篮子”工程,货源充沛为物价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作用;新晋高速平原段、G107新乡境改建等交通项目完工,物流运输畅通;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投放平价猪肉、发放消费券等措施保障了居民正常消费。2012年-2021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累计上涨22.8%,年均上涨2.1%,CPI保持在温和可控的水平。

(一)十八大以来新乡CPI运行情况

1.CPI经历了4个阶段。

2012年-2021年,新乡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2.8%,年均上涨2.1%。从各年度情况来看,经历了“2012年-2013年高开低走、2014年-2017年逐渐平稳、2018年-2019年快速上升、2020年-2021年快速回落”的4个阶段。

2.CPI同比、环比变动情况。

(1)同比呈逐年上涨趋势。2012年-2021年,各年新涨价因素助推价格波动明显,同比整体呈逐年上涨趋势。2012年-2013年同比涨幅较高,多数月份在2.5%线上运行;2014年-2017年同比涨幅较低,整体在2.5%以下运行;2018年同比指数震荡加强,物价起伏明显;受非洲猪瘟及新冠疫情影响,2019年3月-2020年5月,CPI超过3.0%的警戒线;2020年6月-2021年,除个别月份受洪涝灾害影响CPI上涨超过3%,其余月份CPI同比温和运行。

(2)环比整体呈季节性变动,突发因素导致物价阶段性涨跌明显。从环比变动趋势来看,2012年-2021年,各年变动趋势均呈“V”走势,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每年1月份-2月份在春节效应的带动下,居民消费量大增,物价快速上涨,节后3月份-6月份物价呈季节性下降,7月份-8月份开始筑底反弹,9月份-12月份则呈现持续性上涨。受非洲猪瘟疫情、新冠疫情、特殊天气影响,个别月份发生波动异常,导致部分物价反季节上涨或下跌幅度大于正常年份。

(二)运行特点

1.食品类价格上涨仍然是拉动CPI上涨的主因。

十八大以来,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44.4%,年均上涨3.7%,趋势平稳。食品类价格上涨对CPI总指数的贡献率仍然是最高的,主要食品价格均处于全面上涨状态,累计涨幅较大的种类有:菜及食用菌、畜肉类、水产品、粮食分别上涨89.9%、66.8%、59%、42.1%。

作为生存必需品,食品的需求弹性低,供给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供给量的多少和供给的成本决定了食品价格的波动情况。另外,随着居民在其他方面消费的增长,食品支出占消费的比重呈下降趋势,食品价格对CPI总指数的影响也会收窄。

2.服务项目价格温和上涨。

十八大以来,新乡市服务类价格累计上涨21.8%,年均上涨2%,总体呈现温和上涨的特点。一是人工成本投入较多的服务行业,如家庭服务、美容美发服务价格分别累计上涨86%、58.1%。二是政策调整的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两极化发展态势,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在多次行政调价后分别累计上涨36.6%、22.9%;提速降费、汽车保险改革政策实施后,家庭宽带服务费、车辆保险费分别累计下降36.5%、50.9%,居民在这些方面的消费支出降低,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3.能源价格总体平稳,结构性上涨。

2012年-2021年,能源价格累计上涨10.2%,年均上涨1%。虽然能源整体价格涨幅较低,但是构成能源的主要种类汽油、柴油、燃气、电等价格波动幅度比较明显,这些能源产品的价格波动影响到了交通运输和生产生活。

(稿件由国家统计局新乡调查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