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原阳县检察院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下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优质的检察服务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把握强服务与促发展关系,做营商环境“护航者”。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意见,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深入推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次,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和计划。建立“院领导包联企业”和“首席服务官”制度,院领导对口包联4家区重点企业。
把握办准与办好关系,做精准司法“践行者”。一是坚持“少捕”“慎诉”。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技术人员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谅解、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二是对涉企案件,坚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民营经济案件,依法慎用限制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
把握疏通与预防关系,做优化服务“引领者”。一是深入企业走访问需。检察长和其他院领导多次深入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答疑解惑帮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走访企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广纳良言精准服务。利用公众开放日等检察活动,全面梳理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法律风险点,与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倾听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难题。
(夏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