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延津县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本报讯 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近阶段,延津县财政局对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参与采购活动行为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和红黑名单管理,加强对采购各主体的信用管理及评价,规范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政府采购领域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延津县财政局明确了红黑名单的认定依据,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财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相关主体行为作出认定。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促使企业提高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延津县财政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对县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促进政府采购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延津县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信用评价考核工作,针对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执业能力、执业状况和执业结果等与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相关内容进行严格考核,信用评价按分数高低排名,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朱守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