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红旗区法院
善意文明执行 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 近日,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采取“活封”企业机器设备的措施,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持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过了难关。

2020年11月,原告甲公司向被告乙公司供货,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给付货款,原告遂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红旗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欠款共计68.79万元,由被告乙公司分四期偿还。因被告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按期偿还欠款,原告甲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王家坤经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无存款,但有机器设备若干。同时,也了解到该公司此前经营情况尚可,近期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接不到订单导致停工,故无法按调解协议履行。

虽然查封、拍卖机器设备可以收到部分执行款,但如此操作就等于彻底切断了被执行公司的“生路”。因此,王家坤认为不管不顾、直接就地“死封”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便对被执行公司的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措施——既能给被执行公司以压力,也能让该公司继续经营偿还欠款。随后,王家坤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下一步,红旗区法院将持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采取查封措施,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及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优质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