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红旗区法院用13天时间执结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正是法院发挥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作用的显示,也是法院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生动实践。
2018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生产用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协议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向甲公司供应货物,经过双方对账,甲公司尚欠200余万元货款未付。
为讨要货款,乙公司向红旗区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因涉案金额较大,为降低债权落空风险,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审理,红旗区法院依法判决甲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公司货款238.86万元及利息。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宁振开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两家企业,且货款内包含多名工人工资,便立即展开行动,依法划拨了保全财产140万元,并多次联系甲公司负责人,向其说明法院愿意在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有计划推进案件进展;但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那么法院也绝不手软,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然而,执行法官的劝解并未打消甲公司负责人的侥幸心理,该公司仍拒不申报财产、拒绝到院履行义务。
随后,宁振开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该公司名下账户,成功扣划101万元执行款,并第一时间将执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乙公司,使该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顺利执结。
(禹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