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牧野区纪委“清单式”反馈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本报讯 “这个表格真好用,对照清单在现有的资料名称后面打对钩,打完就知道还缺啥啦……”牧野区纪委监委一名工作人员说。

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参照中纪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常用文书格式》和最新印发的《执纪执法日常文书格式》,在梳理以往案件审理中常见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案件形式审核表。审核表从线索来源、主体身份、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6个方面,清单式列明45个细项内容和30个审核要点,方便案件承办部门和审理室逐一核对,及时发现材料缺失、不完整或不规范问题。

针对事实不清楚或证据链条未闭合的案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列明缺少证据或矛盾证据的内容,将问题清单梳理形成补证意见,要求审查调查组及时完善补证材料。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坚决不予认定。对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基本完整的,以个案问题清单形式将发现的问题和审理意见一并反馈。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审理室与审查调查组的沟通,对案情发生变化或补证存在困难的,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调整补证方向,避免出现补证不到位、引发二次甚至多次补证的情况。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违纪违法案件4件,形式审核案卷18本,以个案问题清单形式反馈审核意见21条,均被审查调查组采纳。

“个案问题清单不仅为审查调查组顺利补证提供了方向,也有效提高了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实现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牧野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卢峰现表示。 (毛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