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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召开新乡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时

地点:华兰大道中段416号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华兰大道与振中街交叉口西北角)东四楼视频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人名单

赵锡鲲(政府工作人员)、张国强(政府工作人员)、宋树河(政府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尹彩霞(企业财务人员)、高桂芳(退休职工)、王国强(教师)、尚全有(退休职工)、李学艳(企业职工)、魏广州(自由职业)、李冉冉(企业财务人员)、杨复勇(退休干部)

经营者:郜磊(出租汽车经营者)、焦卫鑫(出租汽车经营者)

定价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李 滨(企业经营人员)

专家学者:左攀峰(大学教授)

人大代表:董国强(律师)

政协委员:孙东海(企业负责人)

社会团体:杨升顺(社会团体管理人员)

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白云涛(政府工作人员)、史效养(政府工作人员)、乔连波(政府工作人员)、张明彦(市消费者协会管理人员)

(三)旁听人员名单

王国新(企业职工)、程普(法院工作人员)、李红(退休职工)、郑玉蓉(企业财务人员)

三、成本调查办法和结论

根据《新乡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的调查报告》(新价成审〔2021〕18号),此次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采用发放调查表由出租汽车公司填报,同时随机对部分巡游出租汽车进行调查,对采集的相关资料数据进行审核、筛选、归类、汇总,经核算,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单位行驶里程成本为1.12元/公里,单位载客里程成本为1.90元/公里。

四、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夜间(23:00到次日凌晨5:00)为7元/2公里,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调整为1.6元(按照1元/625米计价);计程超10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运价调整为2.4元(按照1元/417米计价);运营时速低于12公里及以下时,执行时距并计收费,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后按每5分钟为计量单位加收1元;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营运的,起步价上浮1元,即白天7元/2公里,夜间8元/2公里;巡游出租汽车执行明码标价,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应符合调价后的计价标准要求。

方案二: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6元/2公里、夜间(23:00到次日凌晨5:00)为7元/2公里,2公里后每公里运价调整为1.7元(按照1元/588米计价);计程超10公里后,超出部分每公里运价调整为2.55元(按照1元/392米计价);其余内容与方案一保持一致。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