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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现在一切正常,学习成绩也有了提高,谢谢检察官同志,太谢谢了。”近日,封丘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在回访一起猥亵案件当事人刘某的父亲时,他连声说了几句谢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0年7月,14岁的初中生刘某利用暑假到饭店打工。一天凌晨,回到宿舍的刘某被尾随的饭店厨师梁某强行搂抱,刘某将梁某推开后,把情况告知了饭店经理,但经理未报案。
一个月后,刘某的父亲得知了女儿被侵害,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由于报案不及时,为侦查取证带来了一定困难。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与公安机关沟通,完善证据,确保了案件顺利诉讼,最终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该案的司法程序虽已结束,但未检检察官的工作却还远没有结束。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检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办了多少个案件,还在于帮助挽救了多少个孩子。”封丘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郜时军说。
郜时军说,作为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他们所办理的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都要把一多半的精力放在办案之外,“案情之外是一名未成年人的未来,每一起案件我们都会全方位地了解案件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心理环境,充分运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手段,使他们走出心理阴影,拥抱美好明天。”
本案中,梁某的猥亵行为给被害人刘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为了让刘某尽快走出心理伤害低谷,封丘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利用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平台优势,邀请小荷心理咨询师为被害人进行了多次心理疏导和干预,尽可能将心理影响降到最低。后经心理测试及回访,刘某目前已走出心理阴影,重新融入了社会。办理案件过程中,当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刘某家庭生活困难,遂及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确定一名志愿者跟踪陪伴,提供生活帮扶。
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对县域内部分饭店、网吧、宾馆进行了调查走访,进一步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严重缺失,很多人对该项制度不甚了解,这也导致了刘某被侵害后饭店经理认为与己无关,未及时报案。
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主动作为,会同公安机关在辖区内的饭店、网吧、宾馆等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强制报告海报,并要求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报告制度,使该强制报告制度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内深入人心,确保制度在一线、基层落实落地,切实打通制度运行的“最后一公里”。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问题,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用工单位,尤其是餐饮服务业为重点进行排查,严禁雇佣童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劳动部门高度重视,对涉案饭店进行了处罚,在全县用人单位进行了排查,规范用工。
自2013年封丘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成立以来,一直在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上不断摸索前行。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恪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同时,对受害的未成年人进行“保姆式”全方位保护,把“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作为办理未检案件的最大目标,并逐渐形成了“三并一推”工作模式,努力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办理未检案件不仅仅局限于判断对与错、罪与罚。因为对任何未成年人当事人而言,这都是一段难以忘却的经历。如果历经此案能让迷途的孩子更加成熟,那么我们愿意在办案中更加投入,更加走心。”未检检察官王俊如是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紧密联系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等方面,作出积极的探索,为遭遇不幸的未成年人及家庭驱散心理、生理阴霾,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有益尝试。”封丘县检察院检察长别少杰说。
青春期是人生重要的一个十字路口,如何让这些徘徊在青春路口的年轻人安全地走过这个路口,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作为封丘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他们深深懂得,自己要做的,不仅要把涉罪未成年人带上路,还要辅导和引领他们走好以后的路,让他们经历青春的荒草狂长后,迎来人生的鲜花绽放。 这,应该是所有未检检察官的心愿。
(李卓攀 李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