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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开始了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殿芳)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省民政厅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工作,助推地方旅游文化发展。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今后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此次认定工作分为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两个项目。根据要求,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集镇或中心聚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且今为建制镇;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村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地名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传统聚落形态和典型建筑保存尚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申报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的镇村,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曾获得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称号的,予以优先申报认定。

据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王振录介绍,申报程序分为普查登记、调研考察、审核报送、认定发布四个阶段,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学者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和审核,从严把好质量标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