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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中试基地建设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书武)5月10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印发《新乡市中试基地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中试基地建设。

中试基地,是指以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各类开发区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及二次开发试验,建立完善技术规范(包括产品标准、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行业准入资质,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开放共享平台。

《方案》指出,以我市产业优势为基础,面向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和重点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培育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桥梁,促进科技成果熟化及二次开发,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符合我市产业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生态体系。未来基本形成以中试基地为引领,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衔接,推动一大批科研成果产业化。

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市力争建设省级中试基地达到5家以上、市级中试基地15家以上,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比较完善的成果转化体系,逐步实现优势产业领域中试基地全覆盖,对我市产业发展形成有效支撑。

为此,我市从财政、金融、科技、人才、产业等5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自2022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对省命名的中试基地实行绩效考核后奖补制度,根据省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省财政奖补额度给予配套支持,每年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金融政策:积极对接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入其支持我市产业项目及中试基地建设。加强与国内省内优秀基金管理机构的沟通,探索多方合作模式,适时设立我市新兴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我市中试基地建设发展。

科技政策:实行“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机制,鼓励中试基地积极申报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对中试基地或者其衍生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照特等、一等、二等奖次,分别给予20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照一、二、三等奖次,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鼓励中试基地服务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对我市企业购买中试基地科技成果在新转化、产业化的,受益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一次性给予2%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人才政策:经所在高校院所同意,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鼓励高校院所教师、科研人员等到中试基地兼职,我市高校院所认可其在中试基地的工作业绩,并作为考核和职称评聘的相关依据;在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允许我市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中试基地开展技术开发和孵化企业,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支持中试基地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程序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产业政策:对于中试基地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技术估值或新设立的衍生企业年度纳税金额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符合我市主导产业方向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