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和省防指要求,现将各县(市、区)和重点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通报。各级行政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2022年5月6日
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