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
      
何为医保DIP付费改革?对医患双方有何益处?
市第二批医疗机构DIP启动会给出答案

市第二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启动会主会场

本报讯 何为医保DIP付费改革,对医疗机构、患者有什么益处?市医保局4月29日召开的新乡市第二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启动会有明确答案。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桂利,在会上对DIP改革提出了“三再”要求:一是思想上再重视,二是行动上再迅速,三是落实上再发力。

启动会对列入新乡市第二批按病种分值付费名单的100家医疗机构提出了DIP改革的时间要求,要求年底前对100家单位实行DIP改革全覆盖。

启动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设1个主会场和107个分会场,参加人员达1000余人。主会场设在市医保局,107个视频分会场设在各个县(市、区)。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桂利,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红霞,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杨春梅,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明春,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李保成;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窦启锋、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王长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翁孝刚;各区医保局局长、市医保局机关科室人员、市医保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主会场会议。

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医保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第二批DIP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医保、病案、信息、临床等科室负责人参加分会场会议。

启动会共有四项议程:一是由李保成宣读新乡市第二批按病种分值付费医疗机构名单;二是由郭明春对前期DIP工作开展情况作简单回顾并提出建议;三是由窦启锋介绍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DIP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表达了对DIP改革的向往和大力支持;四是翟桂利对启动会作总结发言。

按病种分值付费,是一种中国原创的支付方式。它以大数据为基础,在汇集大量真实世界病例的基础上,按照“诊断+操作”的分组规则,对病例进行分组,并根据一定的结算规则进行医保付费。它利用真实、全量数据客观还原病种的疾病特征及医疗行为,通过对疾病共性特征及个性变化规律的发现,较为客观地拟合成本、计算分值、结算付费,形成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

启动会指出,DIP付费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是国家、省医保局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化解当前医保基金面临严峻压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医改分级诊疗格局形成的重要推手,也是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

推行DIP付费改革,可以使大医院聚焦于疑难杂症领域的专病治疗,中小医院则转型到普通病、慢性病及健康管理等方面,与大医院进行错位互补,从而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形成。DIP支付方式,将使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启动会强调,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推进,可以进一步解决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大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翟桂利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全市DIP分值实际付费改革工作的大幕已经全面拉开。前期我市确定了7家先行试点医疗机构,现在全市又新增100家医疗机构进入DIP工作环境,标志着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进入了关键阶段。行百里者半九十。为确保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进一步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急难愁盼”问题,构建我市大医保发展格局,助推我市大健康战略实施,希望我市第二批DIP定点医疗机构以只争朝夕的奉献精神、责无旁待的担当意识、精益求精的标准要求,为稳步推进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徐建新 李佰峰 勿忘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