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明 冯运兰
春和景明,万物复苏。伴随着我市两会胜利闭幕和项目建设高潮的到来,2022年第30届“世界水日”、第35届“中国水周”的宣传纪念活动,在线上线下以不同形式展开。此时此刻,“水”的话题再一次引起人们热议。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是大自然的主要组成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必备。说到人们再熟悉不过的水,也许很多人想不到我省、我市竟是严重的缺水区域。我市地处华北缺水地区,据统计,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11.5亿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84.4m3,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约9.8亿m3,亩均灌溉用水量约258m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水量与日俱增,淡水资源的有限性与越来越大的与水需求的矛盾日益凸现。再加上十分短缺的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大量用水带来的难以承受的污染之痛,惜水、爱水、节水、管水既是现实选择,也是必然选择。
节水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早已从倡议上升为中央决策、国家意志、全民行为。2016年,九部委联合下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把“节水优先”放在了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的首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绿色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19年9月18日,在我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化了“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了一种最大的刚性约束。2021年12月,水利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从节水意识、用水行为、社会实践等不同层面,引领全社会形成节水新风尚。
多年来,我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进展加快,取得了许多成果。但这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差距,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譬如,有些落实节水承诺不够,其重视的程度、公众的节水意识、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扶持政策的体现等,都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要加以研究、完善、改进、提升。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包括水利人在内的全市人民,正意气风发地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对于人类和自然最宝贵的物质财富——水,我们要倍加珍惜、爱护,把节水的意识铸强,把节水的知识学透,把节水的精神传好,把节水的故事讲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家节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节水优先”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方方面面的节水工作搞好,在全社会形成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用好水、管好水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个永恒课题。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是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具体到我市,就是要通过全民节水行动,各行各业,通力合作,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我市已于2018年年底建成河南省节水型城市,正在争创国家节水城市。全市现有节水型小区(社区)28个,节水型企业14家,节水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 、宾馆等113家。已经有6个县(区)获得了水利部颁发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荣誉称号。尽管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仍需下大功夫,加倍努力。要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提高我市“河南省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的质量,要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需要职能、执法部门的综合施策,需要良好浓厚的舆论氛围,需要加大基础设施载体建设,需要加强设计规划,需要融入先进科技元素,需要创新体制机制,需要凝聚社会共识,需要全民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需要水利人既演好监管“主角”,又当好服务“配角”,需要动员组织全社会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城镇、乡村、社区、家庭等各个层面,生产、生活、消费等各个环节,开展深入、持久、自觉的节水行动,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来支撑经济社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所有具备条件的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用水单位、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等,都要创建节水型载体,细化落实节水责任目标,为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增光添彩。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节水管理力度,是一个关键问题。全民节水,真正节水,就必须加强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新修订颁布的涉水节水法律法规办事,就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和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这些都是刚性约束,刚性约束要“刚”,要严格执行,不能有变通、突破。今年第35届“中国水周”的活动主题为“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应认真面对,深入思考,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方案,拾遗补漏,落实责任,付诸行动,严格“双控”,严查重处。要向突破用水量的单位“亮牌”,要向浪费水资源的行动“亮剑”,要向超采地下水和超出河流承载能力的现象说“不”。我们要以更加自觉主动的担当意识、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开创全市节水用水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新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分别系市节约用水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