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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以及市委关于健康、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近日,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就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纪委监委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县(市、区)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正在推进,抓好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部署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作风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敲警钟、多提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市纪委监委强调,要紧盯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聚焦节日期间“四风”易发多发问题,紧盯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游玩;为返乡党员干部提供旅游、吃喝、住宿等接待;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组织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始终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以马不离鞍的韧劲抓出好风气。

市纪委监委要求,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管理工作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市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市、不跨县(市)祭扫的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树立厚养薄葬的时代新风,倡导绿色理念,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破除旧俗陋习,推动形成新时代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