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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全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提高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军旗)从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开始执行最新政策。

新政主要内容为:将“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调整为:“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同志表示,此举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存贷结合”的原则,作出以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