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已经2021年12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在新乡人大网站、新乡日报微信公众号、新乡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4月1日前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陈超卿 王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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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