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宗斌) “生产经营单位对3名以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均已达规定时间和内容的80%以上,且考核合格,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有1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紧急疏散通道被占用,并立即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处罚……”
2月14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新乡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安全生产监管一改传统的单一执法监管、简单直接处罚等监管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更有人情味儿的柔性执法。
记者看到,《清单》对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机构建设、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等10项安全生产的轻微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行罚。
“《清单》宽严相济,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体现有温度的执法,又使企业在发展的基础上保障了安全。”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清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相关法律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我市突出精准执法,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只对应一个执法主体(省、市、县),不再有重复检查。并对执法效果、行政执法相对人满意度进行回访。同时,倡导文明执法和文明用语,实施清单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梯队,严格精准执法工作受到省应急管理厅表扬。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采取事前管控、隐患排查和鼓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举措,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为我市经济腾飞保驾护航。”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