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乡县人社局联合县总工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双方从“誓打官司”到签字调解,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
这起案件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张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5.4万余元,并表示不接受调解一定要“打官司”。劳动仲裁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立案受理,联合县总工会首先说服用人单位一方接受调解。同时,向张某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思想工作。调解当日,仲裁部门和县总工会工作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积极协调双方关系,弱化对抗,最终化解矛盾坚冰。
2020年以来,新乡县人社局与县总工会,积极推进构建劳动争议纠纷预警、研判、沟通的多元化解机制。一是抓宣传教育,增强预防效果,联合编制《职工维权手册(三)》,并印发300余本,深入企事业单位,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二是抓风险防范,提高精准度。劳动仲裁与总工会形成联动,重点关注用工人数较多、劳动纠纷多发的用人单位,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及时为用人单位答疑解惑,避免劳资纠纷。三是抓调解机制,提高预防效能。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四是打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点,人社部门和工会在路达、华洋电工、恒久远3家企业打造示范点,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合法解决劳动纠纷。自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以来,共成功调解107起案件,调解金额达415万余元,达到企业和劳动者双满意的好效果,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古建军 陈蔷 王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