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十六、十七批)
一、原阳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1500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原阳县柳月湾社区穿过大门直行到头左转20米后再向右转20米。中铁十九局再生料场实则是社会人员偷磨石材,污水横流,原料露天堆放。多次投诉未果。
行政区域:原阳县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一)核实情况:经原阳县官厂镇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原阳县柳月湾社区穿过大门直行到头左转20米后再向右转20米。中铁十九局再生料场实则是社会人员偷磨石材,部分属实。2.污水横流,不属实。3.原料露天堆放,属实。4.多次投诉未果,不属实。
(二)调查情况:2022年1月16日,原阳县官厂镇政府根据举报内容对该点位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原阳县柳月湾社区穿过大门直行到头左转20米后再向右转20米。中铁十九局再生料场,实则是社会人员偷磨石材”问题。经查,该点位实为原中铁十六局承建郑济高铁标段使用的钢筋房,2021年12月停止使用。2022年1月5日,官厂镇黄寺村群众徐允胜将磨石机拉至该厂房内进行建筑垃圾粉碎,该粉碎点现有生产设备磨石机一台,成品石料约130立方米,属于散乱污企业。在此次举报前,已被原阳县官厂镇政府执法队于2022年1月10日依法查处,并对其进行了查封,因疫情原因,该厂负责人无法到达现场,故未取缔到位。2.关于“污水横流”问题。经对该厂房周围勘查,未发现有水沟和积水,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3.关于“原料露天堆放”问题。经查,该粉碎点原料建筑垃圾堆放于厂房外北侧,约800立方米,占地约500平方米,已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4.关于“多次投诉未果”问题。经查,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0日,原阳县官厂镇政府未接到过群众举报柳月湾社区周边有违规碎石的投诉。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调查情况,2022年1月16日,原阳县官厂镇政府对该粉碎点负责人徐某胜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20220116001号),责令其限期一日内按照“两断三清”取缔标准拆除到位。截至2022年1月18日,该粉碎点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取缔到位。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针对这次案件的发生,包村干部鲁大发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力,官厂镇党委决定给予鲁某发诫勉谈话处理。
二、卫辉市
受理编号:
X41070000000020220116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卫辉市太公镇香泉大街祁窑村的蓝天环保公司,中誉鼎力。1.运输车辆超载碾压路面,路面毁坏,疏于清扫,造成扬尘。2.企业西临小路朝北行驶,堆积大量磨粉砂石,未覆盖,造成扬尘。3.企业后面砂石露天堆放,车辆带尘上路。
行政区域:卫辉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1月17日,太公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前往太公镇祁窑村卫辉市蓝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附近走访排查。1.运输车辆超载碾压路面,路面毁坏,疏于清扫,造成扬尘。经查,上述反映路段为卫吴线,卫吴线为太公镇东西主要干道,该路段路面积尘因碾压、刮风和清扫所产生的二次扬尘,具有多次沉降、重复污染的特点。因受“7·21”暴雨影响,该路段路面出现损坏、塌陷问题,太公镇政府高度重视,于2021年12月26日通过政府抢险维护对该路段已进行临时的铺垫、平整,太公镇镇区管理办公室对该路段已制定扬尘管控措施,每日出动清扫车、洒水车科学安排机械化车辆作业时间,保障该路段的抑尘降尘工作开展。2.企业西临小路朝北行驶,堆积大量磨粉砂石,未覆盖,造成扬尘。企业后面砂石露天堆放,车辆带尘上路。
经查,该临时物料堆放点位于东陈召村东、卫辉市太公镇蓝天建材厂西北一处废弃砖厂空院内,为附近购买石料群众用来临时存放低买高卖的石料堆场,堆放处有防尘网覆盖,但覆盖标准不高。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处石料堆放场暂无车辆进出痕迹。目前已责令太公镇东陈召村村委对该小路进行日常清扫降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上述调查情况,卫辉市人民政府责令太公镇政府立即对该厂内堆积石料进行覆盖,并加强抑尘措施,现已覆盖到位。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对东陈召村环境保护网格员李某明进行通报批评。
三、封丘县
受理编号:
X41070000000020220115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封丘县赵岗镇孙村,张某柏和张某行的养猪场严重污染村内环境,影响村民和附近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
行政区域:封丘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
张某柏养猪场位于赵岗镇孙村南,负责人张某柏。该场于2002年上半年建成后开始养殖生猪,养殖时育肥猪650头、母猪70头,占地约2600平方米,后因非洲猪瘟的原因于2018年11月份停止养殖生产活动。该场东临田间生产路,西、南、北均为农田,场西北距离孙村学校约400米。张某行养猪场位于赵岗镇孙村南,负责人张某行。该场于2010年年初建立开始从事生猪养殖,养殖时育肥猪300头、母猪30头,占地约1000平方米,后因非洲猪瘟的原因于2018年1月停止养殖生产活动。该场东临乡村公路,西、北、南均为农田,场西北距离孙村学校约100米。
(二)现场核查情况:2022年1月16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会同赵岗镇政府对张某柏和张某行的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对张某柏养猪场现场核实,该场原有2座猪舍,现已拆除一座改为仓库,用来存放玉米和变压器等物品,另一座猪舍闲置未进行养殖。经对张某行养殖场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原有猪舍已拆除,改建为新乡市豫东水泵化机厂,该厂办有环评手续,2018年8月2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审批,文号为封环表审(2018)100号,2019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经营范围为水泵及配件;起重配件阀门、煤机配件、化机及配造、销售。现场检查时因新冠疫情工人放假未生产,该厂安装有视频监控、用电量监控和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县监控平台联网,经查看监控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的行为。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赵岗镇孙村村委出具证明显示,张某柏和张某行的养猪场,已于2018年年初和11月份停止养殖,再未从事养殖营业活动。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四、封丘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16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封丘县S219封黄路中段,孟杰再生资源废品打包站,收集机油壶和大量农药瓶。
行政区域:封丘县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反映“孟杰再生资源废品打包站”位于封丘县王村乡小城村村南S219封黄路路东,全称封丘县大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超,总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6亩。该公司2021年4月中旬开始建设,5月初开始经营。主要从事废旧塑料收购,经分拣挤压打包后出售到外地。主要设备有:深达牌抓车1辆,地磅1台,压块机1台,工人6名。该公司东临耕地,西临S219封黄路,南临空地,北临小城村道。根据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不纳入环评管理类。
(二)现场核查情况: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存放大量废旧塑料,现场有6名工人正在分拣。经询问负责人得知,该公司常年收购废旧塑料,分拣挤压打包后出售到外地厂家,对于农药瓶和机油壶厂家不收,他们也不从商贩处收购。检查时发现有食用油壶,未发现农药瓶和机油壶。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王村乡政府责成该公司加强员工培训,严把收料关,坚决杜绝出现收购农药瓶和机油壶的现象。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五、获嘉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14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位于获嘉县城关镇农业局下属的原种场,场院内东边有两家塑料加工厂,其中一家是塑料颗粒加工厂,一家是塑料胶管加工厂,为小散乱污企业,应当取缔,但目前仍每天都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散发出难闻气味,有可能还有废水污染。之前有别人举报过,有市、县环保部门来核查都没有取缔,据说是每月交二三千块钱就没人管了。
行政区域:获嘉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组、纪检专案组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举报“位于新乡市获嘉县城关镇农业局下属的原种场,场院内东边有两家塑料加工厂,其中一家是塑料颗粒加工厂,一家是塑料胶管加工厂,为小散乱污企业,应当取缔,但目前仍每天都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散发出难闻气味,有可能还有废水污染”问题。
经调查组现场核查:2020年12月,获嘉县原种场场长李某红将原种场北院内仓库出租于使用人贺基战。2021年9月,获嘉县原种场场长李某红将原种场南院内仓库出租于使用人王某,分别用于生产塑料颗粒和塑料胶管加工。2022年1月15日现场检查时,贺基战塑料颗粒加工厂未生产,车间内挤出机未完全安装到位,未发现有破碎设备。据了解,贺基战塑料颗粒加工厂于2022年1月14日刚将设备拉到车间,正在组装,属于死灰复燃。王永塑料胶管加工厂车间设备上积尘较多,无生产迹象,举报属实。
2.举报“之前有别人举报过,有市、县环保部门来核查都没有取缔,据说是每月交二三千块钱就没人管了”问题。
经调查组现场核查,2021年4月12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执法人员接市12369生态环境举报热线(编号210413410700020684)的举报,立即对群众反映的“获嘉县城关镇宋庄村过了共产主义河东边一片良种厂家属院内东南角进第二个大门,砖墙院子的塑料颗粒加工厂,气味大,冒黑烟,污水乱排”的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2日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贺基战塑料颗粒加工厂违规生产,已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设备。2021年4月13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接到举报后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经核查,贺基战塑料颗粒加工厂设备已拆除到位,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未发现王永塑料胶管加工厂。
经纪检专案组询问企业负责人贺某战、王某,两人称执法人员不定期去厂区进行检查,不存在每月交二三千块钱就没人管情况。举报不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接到交办后,获嘉县农业农村局立即对两家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于2022年1月17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经获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某某作为原种场分管领导,对下属单位环保工作履职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两个散乱污企业在环评手续未获审批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给予全局通报批评。
2.获嘉县原种场场长李某红作为场长,环保监管责任履职不力,日常监管工作缺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