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4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辉县市南村镇刘家池村西水塘边养猪场养有四五十头猪,猪粪遍地流,夏天蚊蝇孳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周边居民的生活。2021年向辉县某生态工作组反映过,但没有明显改善。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环境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姜章安养殖场始建于1995年3月,东邻山,南邻小路,西邻空地,北邻空地,目前有猪舍6间,存栏生猪37头,养殖废水排入猪舍东侧自建的污水池中,污水池流满后有溢出现象;养殖粪便堆放到自家农田,环境“脏、乱、差”。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月6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在现场召开了专题会议,刘家池村“两委”干部和养殖户参加,南村镇政府对该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当场责令该养殖户立即清理粪便,并签定承诺书,制订整治方案;1月6日,该养殖户已完成粪便清理工作,待1月20日前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后,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南村镇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刘家池村姜章安养殖户粪污设施进行验收。
1月7日,调查组对该养殖场周围5户村民进行了走访,村民均同意该养殖户按整治方案进行整改。下一步措施:我市将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和南村镇政府对辖区内规模以下养殖场全面排查,全面规范养殖户的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养殖业污染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600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辉县市上八里镇制砂有限公司,乱采乱挖,破坏环境,占用农田290多亩,环评手续疑似造假,无土地手续,无建设用地手续,曾向省厅反应过,也是不了了之。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联合调查组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为“规划政策方面”类问题。该公司原料来源为水利部门规划河道(石门河),由辉县市三和砂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料,不存在“私采乱挖,破坏环境”的问题。该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已取得环评批复(新环表审〔2020〕3号),不存在“环评手续疑似造假”的问题。
该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与上八里镇白古潭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期30年(2019年1月15日至2049年1月14日),于2019年2月28日取得临时用地使用证(2019-02),面积14.3486公顷(折合216亩)。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辉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豫政土〔2019〕1019号),同意将上八里镇14.3486公顷原规划用地区调整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因此该项目所占地符合调整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且符合上八里镇总体规划。因该公司临时用地手续于2021年2月27日到期,需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新乡市政府2021年12月11日下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辉县市2021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专用的批复>》(新政土〔2021〕224号),明确规定:同意你市根据上八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转用辉县市水利局国有未利用土地14.1134公顷,作为辉县市2021年度第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目前,辉县市政府正按照程序为其办理土地手续。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下一步,辉县市政府将责成辉县市非煤矿产资源事务中心与辉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联系对接,促使辉县市上八里制砂有限公司尽快取得建设用地手续,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其用地手续合法合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三、辉县市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400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某指使辉县市冠英学校将生活污水排入农田,农田距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二三百米,学校有2000多名学生,每天上午7时~9时排放污水,举报人反映该冠英学校租赁朱某某的院子。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水环境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辉县市冠英学校初中部位于百泉镇南关村村西,学校南边是树林和村民土地,北边是南关村村民土地,东边是学院路,西边是村民土地。学校法定代表人王玲,在校生852人,教职工71人,未建设实验室。学校属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工业企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建设项目属于豁免项目。学校场地为租赁南关村朱军祥场地,朱军祥系百泉镇南关村党支部书记。南水北调南关村村段一级保护区为50米,二级保护区为150米,辉县市冠英学校离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110余米。
经现场核查,该单位废水为生活污水,建设有三级沉淀池。该区域位于农村区域,未建设污水管网。该单位污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每三四天排放一次,用于村委会125.76亩林木灌溉和朱军祥的17亩农田施肥。现在正是浇灌季节,当时在浇灌中出现管道冻裂,导致生活污水横流,周边群众对此事有意见,现在已整改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下一步,辉县市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辉县市冠英学校的监管力度,严防该校生活废水随意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
X41070000000020220105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辉县市共城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东北角老五肉行,北侧有一院子位于居民区内,白天为屠宰场,产生的污水未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道路上污水多,气味难闻,晚上为大排档,噪音扰民。
行政区域:辉县市
污染类型:环境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点位位于辉县市共城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东北角老五肉行北侧,该院子归西关村民委员会所有。目前,该院子由辉县市老五肉行租赁,是该肉行对外的餐饮经营场所,面积约110平方米,只有围墙,没有地面建筑,但建有简易取暖棚。该饭店经营者为张延永(回族),是一家清真饭店,西邻和谐路、南邻便道,东、北均邻居民区,主要食材:矿泉水、蔬菜、牛、羊肉类;辅助设备:铜锅、29张低矮小桌子。其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经查,该点位是辉县市老五肉行的火锅饭店经营场所,并非是专门屠宰场,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屠宰行为,但其负责人称原来在该场所零星屠宰过肉牛,专用于火锅饭店的食材,根据回民穆斯林教义必须由阿訇执刀屠宰,辉县市无穆斯林定点屠宰场。鉴于此情况,辉县市农业农村局对该饭店下达了告知书,责令其在该场所不得有私自屠宰行为,该饭店负责人承诺以后将在合法的定点屠宰地进行屠宰,不再私自屠宰。
该饭店经营时产生的污水通过简易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经辉县市共城污水净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其所缴纳水费中包含有污水处理费,其不用再单独处理产生的废水。该饭店相邻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和谐路,一条是村内路,两条路上均未发现污水横流的现象。同时,辉县市城管局与其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严格要求其做好门店外环境卫生工作。该饭店日常营业时间为17时~23时30分,夜间核查时有10桌客人正在用餐,在室外没有发现气味难闻和噪声扰民的现象。为给周边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联合调查组已要求其将营业时间调整为17时~22时,避免发生噪音扰民的情况。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下一步,辉县市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相关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引导其协调好邻里关系,确保其合法经营,保持好环境卫生,共同创建文明卫生城市。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五、卫辉市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500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卫辉市孙杏村镇汲城二村107西卫河堤下,该村村委会于2020年冬季至2021年春季非法采沙,售卖上千车沙土,用石头填埋后种上树木。举报人反映该村村委会成员王成国掌握证据。
行政区域:卫辉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1月7日,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立即前往孙杏村镇汲城二村附近走访排查,调查组初步排查107西卫河堤后询问了王承国,其称“村委会在2021年春季在卫河河道内挖沙售卖,当时村“两委”分四班,每两人一班,在河道内收拉土小票”,但提供不出任何证据。走访村民时,村民称不知道村委会在卫河河道内非法采沙情况。1月7日,调查组询问了原村“两委”干部,均表示没有采沙售卖情况,2021年春季村委会对河道进行了平整绿化。1月8日,调查组询问了孙杏村镇政府包点领导、点长、包村干部。大家均表示,村委会不存在在河道内采沙售卖情况,也没有接到群众举报。2021年春,因改善卫河周边环境,涵养水源,村委会决定对河道进行平整绿化,于2021年3月底将该地段平整绿化完毕。现场勘验情况:由于时间较长,又经过“7·21”洪水冲刷,目前卫河主河道内有水,卫河牧野大桥上游右岸已重新进行了修复,此河段滩土地有被淹死的树木。
综上,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此反映地段是卫河河滩地,属汲城二村村集体所有,汲城二村对卫河河道两侧土地进行平整绿化属村民自治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不能证明村委会在河道内有非法采沙售卖行为。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六、获嘉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600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获嘉县照镜镇东仓村创新再生资源公司距离村东边100米,四周都是养殖场,举报人反映该公司加工石料,破碎加工清洗过程中噪声大,扬尘大,污水排入厂南边挖的一大坑内,而且大车卸石头时声音震动很大,去年中央环保组查过,未果。
行政区域:获嘉县
污染类型:水、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1月7日,获嘉县联合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1.举报的“获嘉县照镜镇东仓村创新再生资源公司距离村东边100米,四周都是养殖场,举报人反映该公司加工石料,破碎加工清洗过程中噪声大,扬尘大,而且大车卸石头时声音震动都很大”。
经联合调查组核实,获嘉县照镜镇东仓村创新再生资源公司周边仅有一家养殖场,位于该公司南边。创新再生资源公司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所有设备均处于封闭车间内且进行二次密闭进行隔音,经基础减振、隔音以及距离衰减措施后噪声治理符合环评要求;该公司粉尘源主要为投料、破碎、筛分工段,投料、破碎、筛分工段建设有配套的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车间内安装有雾化喷淋装置,物料采取密闭输送、废气治理措施后符合环评要求。
调查组调取用电记录,显示该公司自1月1日停产,群众举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联合调查组现场未发现噪声巨大、扬尘大及装卸车辆情况。经查阅,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监测报告,噪声、废气均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标。
2.举报人反映的“获嘉县创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污水排入厂南边挖的一大坑内”。
经联合调查组查看环评资料及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因2021年雨水较多,导致地下水位上涨,该公司破碎机工段位于地下11米处,渗水较重,公司用2个潜水泵将地下渗水通过雨水管网引入厂区北边的排水渠内,反映的污水实际为渗入生产车间的地下水,并非生产污水。现场也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大坑。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七、获嘉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500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获嘉县照镜镇东仓村创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白天粉碎水泥块,生产期间噪声巨大,扬尘较多,影响村民日常生活,县执法队有关人员已通知其停止生产。
行政区域:获嘉县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1月6日,获嘉县联合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1.举报“白天粉碎水泥块,生产期间噪声巨大,扬尘较多,影响村民日常生活”情况。该公司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所有设备均处于封闭车间内且进行二次密闭隔音,经基础减振、隔音以及距离衰减措施后噪声治理符合环评要求。该公司粉尘源主要为投料、破碎、筛分工段。该公司投料、破碎、筛分工段建设有配套的集气罩、袋式除尘器;车间内安装有雾化喷淋装置,物料采取密闭输送、废气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及调取用电记录,该公司自1月1日已停产,现场未发现噪声巨大、扬尘较多环境问题。经查阅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监测报告,噪声、废气均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标。2.举报“今日县执法队有关人员已通知停止生产”。经联合调查组核实,该公司因地下基槽渗水严重、原料短缺,于1月1日已向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申请停产,不是县执法队有关人员通知该企业停产。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