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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督察组已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案件51件

本报讯 (记者 胡殿芳)1月7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第六督察组(以下简称省委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七批13件群众举报案件。截至目前,省委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案件51件。

1月7日交办的案件分别为卫辉市1件、辉县市1件、新乡县1件、获嘉县1件、延津县1件、牧野区3件、红旗区2件、凤泉区1件、卫滨区1件、平原示范区1件。省委督察组已向我市交办的51件群众举办案件按照区域划分分别是,辉县市9件、牧野区9件、卫辉市5件、获嘉县5件、卫滨区4件、新乡县3件、原阳县3件、凤泉区3件、平原示范区3件、红旗区2件、长垣市1件、封丘县1件、高新区1件、延津县1件、市住建局1件,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为有效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省委督察组欢迎各界群众积极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举报受理电话0373-3729495,举报邮政信箱为新乡市A027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45300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