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省委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公示 (第一、二、三批)

一、新乡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10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县大召营镇西环路和新获路交叉口向西一千米左右,有机制砂场,没有环保手续。

行政区域:新乡县

污染类型:大气、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该有机制砂场位于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花卉市场西邻一处院内,负责人李耀辉,主要原料为砂石,成品为大沙、石子,主要设备:砂石生产线1套、铲车2台、发电机组1台、压滤机1台。2021年12月29日,新乡县大召营镇政府环保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制砂场,现场检查时该制砂场未生产,现场有原料、成品存放。询问其负责人了解到该制砂场于2021年12月24日开始建设,29日当天刚将设备装配完毕,正在调试,所用电是租用的发电机组自发电。大召营镇政府环保所工作人员当即对该制砂场下达了《环境保护督查记录及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于2021年12月30日前整改到位。2022年1月2日,联合调查组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花卉市场西邻无名制砂厂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制砂场院内无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砂石料场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关闭取缔到位。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二、封丘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11230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中煤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噪声大、喷漆。

行政区域:封丘县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反映“新乡市中煤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全称为新乡市中煤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公司),位于新乡市封丘县留光镇胡村,法定代表人聂孝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27683158930B,经营范围是金属结构、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轴承、齿轮、传动部件、矿山机械、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和起重机配件的加工制造、销售、检测、维修及其产品的装卸搬运。建有年加工300根支架、千斤顶、绞轮配件皮带配件项目。2008年9月26日经封丘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原料为:旧千斤顶、旧水泵。产品为:千斤顶、水泵。生产设备:打磨机1台、焊机4台、台钻1台、打压机1台、气泵1台、车床1台、压力机1台。生产工艺为旧千斤顶、旧水泵→拆除→维修→打压→成品。该公司东临废弃厂房,西临胡村村道,南临陶留公路,北临胡村村道(20米处为胡村居民)。(二)现场核查情况。在2021年12月31日接到省委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编号:D410700000000202112300002)前,2021年12月19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已接到反映中煤公司噪声大、喷漆问题。2021年12月2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留光镇人民政府和封丘县攻坚办已对中煤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中煤公司正在生产,焊接工序安装有4台焊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

1.反映的噪声大问题。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与镇、村干部沟通了解,中煤公司建于2008年,建厂时四周没有环境敏感点。随着胡村人口增长、村庄规模的扩张,2010年逐步有村民搬至该公司北约20米处。检查时发现,由于中煤公司生产车间北侧门窗损坏密闭不完全,导致打磨、打压等工序产生噪声。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核实,该公司仅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

2.反映的喷漆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北侧约5m2暗间内存放空油漆桶、成品油漆共30桶左右,喷漆设备1套,稀料1桶。生产车间内放置两台油漆未干的MD600-70X8型水泵。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2021年12月2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对中煤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车间采取密闭降噪措施,对该公司擅自喷漆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2021年12月20日,中煤公司已将剩余油漆清理,并作出书面承诺以后不再做喷涂防腐处理。2022年1月4日中煤公司已完成生产车间密闭降噪措施整改,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生产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检测数值为:厂界东52.5db、厂界西53.6db、厂界南42.4db、厂界北44db,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的要求。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三、原阳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112300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中冶京城建筑公司大面积开采土方,开采过程中无任何环保防护措施,挖出的土方覆盖不完全,有扬尘。

行政区域:原阳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原阳县阳阿乡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大面积开采土方属实。2.开采过程中无任何环保防护措施不属实。3.挖出的土方覆盖不完全不属实。4.有扬尘属实。

2021年12月31日,原阳县阳阿乡政府根据举报内容对中冶京城建筑公司施工工地展开调查。经查,该施工工地为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年产3650万吨工业用水项目附属管线铺设项目,施工方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五矿集团下属企业)。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年产3650万吨工业用水项目,于2019年11月份由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审批备案,于2020年9月委托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12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环告表〔2020〕9号予以告知承诺制审批。该项目主要用途是新乡市经开区主要工业用水,属于新乡市重点项目,配套附属管线铺设项目从原阳县福宁集镇中岳蓄水池至新乡市经开区,全长约26公里。

该施工工地于2021年11月24日开始施工,季节性管控期间未施工,截至目前共开挖大约400米长的管线沟槽。现场有雾炮车、有围挡,开挖过程中采取了雾炮湿法作业,并对开挖出的土方采取了覆盖措施,检查发现已开挖成型的沟槽两侧斜坡未采取覆盖措施。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调查情况,阳阿乡政府依据扬尘管理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阳罚责改〔2021〕第012号),要求该公司立即按照扬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对已成型的沟槽两侧采取覆盖措施。截至2022年1月1日,该施工现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四、卫辉市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11230000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三利纸品厂厂外有挥发性有机物气味,2019年7月29日环保部门曾有处罚,询问处罚是否到位,现该企业仍正常生产。

行政区域:卫辉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2月31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执法人员对卫辉市三利纸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复合、挤压、烘干等工段运行正常,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中,执法人员发现配料搅拌、烘干工段连接废气处理设施的管道较长,治污设施的风机引风量较小,造成整个生产车间内能闻到轻微的异味,同时执法人员又对生产厂区及厂区周边进行查看,均未闻到异常气味。走访附近居民,均表示未闻到异常气味。该厂东邻、西邻均为企业,南临乡村道路,北临田地,周边无敏感点。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2019年7月,针对该厂部分工段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该厂已于2019年8月6日将罚款缴纳到位,并已整改到位。

2021年12月31日,针对现场检查该厂因管道较长、风机功率较小造成生产车间有轻微气味问题,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对该厂下达了监察通知,要求该厂更换废气治污设施的风机,加大引风量。该厂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更换大功率风机,同时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厂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表2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要求。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五、卫辉市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1123000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外来污水流入军屯村垃圾坑内,致使污水倒流至村内。

行政区域:卫辉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1月4日,经调查组现场核实,军屯村西200米路北垃圾坑在“7·21”洪水后和秋汛后多处坑内存有积水。在2021年年底全乡开展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中,军屯村为整治洪水后垃圾问题,使用垃圾清运车运至小店垃圾焚烧场集中处理,后将该垃圾坑用土方进行填埋,当前坑内不存在污水。因受“7·21”洪水影响,军屯村地下水位仍然较高,仍会有地下水向地面渗出情况,造成部分低洼处有水坑形成,并非垃圾坑污水流入村内。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下一步,卫辉市将安排顿坊店乡政府进一步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按照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彻底将乡村旧貌换新颜,为群众营造宜居生活环境。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六、牧野区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11231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牧野区过北环桥北西玛大道一里地,小朱庄村偶尔有股香味刺鼻的味道。

行政区域:牧野区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小朱庄村位于和平大道北段,该村主要有工业企业及餐饮等产业,工业企业有20家,主要以机械加工为主并办理有相关环保手续;餐饮饭店有13家,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按照要求定时清洗。根据群众反映问题“有股香味刺鼻的味道”,对上述行业进行细致的走访调查,并询问附近门市部及村民,曾有个别人在偶尔时段闻到过该气味但瞬间就消失,因为气味持续时间短描述不清楚,难以确定气味来源。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上述调查情况,牧野区作出以下处理:要求环保分局和牧野镇继续对该区域加大排查力度,时刻关注群众反映的类似问题,一经发现及时查处。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七、牧野区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20101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牧野区王庄镇马庄村村内有三四家居民在家里养鸡。其中有一家门牌号为98号,家中养有大公鸡,叫声较大。有噪声,夏天气味难闻。

行政区域:牧野区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中所称的“牧野区王庄镇马庄村”实为“牧野区王村镇马庄村”,调查组对全村进行了排查,全村仅98号院内养有2只公鸡,其余居民均未养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上述调查情况,牧野区作出以下处理:由王村镇政府沟通协调98号院住户不再在家中饲养公鸡,并协助住户将院内打扫干净。目前已全部打扫清理到位,减少气味、噪声对周边临近居民的影响。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八、原阳县

受理编号:

D410700000000202112310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原阳县路寨乡许南村村东南角8米,有养鸡场一家,离村近,天热气味呛人。

行政区域:原阳县

污染类型:大气,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养殖场基本情况:该养鸡场位于原阳县路寨乡许南村村东南角,距离最近居民户约8米,系该村村民许保全租用本村村民张涛一般耕地建设的养鸡场,建有鸡舍2栋,现存栏蛋鸡约4500只,配套建有出粪池1座,约13m3,晾粪场1座,约70m2,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经机械刮粪板刮入出粪池后清运至晾粪场进行晾晒,最终用于农田施肥。

2022年1月1日,原阳县路寨乡政府根据群众举报内容对该养鸡场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原阳县路寨乡许南村村东南角8米,有养鸡场一家,离村近”问题:经查,该养鸡场始建于2012年,根据《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原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知》(原政文〔2020〕23号)文件中“禁养区划定范围”规定,该养鸡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2.关于“天热气味呛人”问题:因该养鸡场晾粪场南边未围挡、地面未硬化及出粪池未采取全封闭措施导致恶臭气味无组织排放,给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原阳县路寨乡政府于2022年1月1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路罚责改〔2022〕第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于1月4日前按照晾粪场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晾粪场进行围挡、硬化,同时对出粪池进行全封闭。截至1月4日,该养鸡场晾粪场及出粪池已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九、原阳县

受理编号:

X4107000000002022010100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原阳县齐街镇李新庄村河南省志强电机配件有限公司属于D级企业,非民生豁免企业、非绿色引领企业。举报人2021年12月初已通过信件向市局反映该公司不执行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天气管控,一直生产的问题,但仍逃避监管,是地方政府不作为还是市县环保局有保护伞。

行政区域:原阳县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1.原阳县齐街镇李新庄村河南省志强电机配件有限公司属于D级企业,非民生豁免企业、非绿色引领企业,反映情况属实。2.举报人2021年12月初已通过信件向市局反映该公司不执行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天气管控,一直生产的问题,但仍逃避监管,是地方政府不作为还是市县环保局有保护伞,反映情况不属实。调查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河南省志强电机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原阳县齐街镇李辛庄村,法人:李某甲,经营范围:电机配件、机电产品配件加工、销售。该公司年产1万吨电机配件项目,于2016年10月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12月23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进行备案公示,文号:原环清改备第02号,序号35,主要产品:铸造电机配件;主要生产设备:中频电解铝、混砂机、造型机、抛丸机、松砂机、数控车床、钻床等;主要原辅材料:铸造生铁、球化合金、孕育合金、黄沙、煤粉、陶土等;主要生产工艺:铸造原料→配比→熔炼→浇铸→造型→脱模→打磨→抛丸清砂→检验→成品。另外,该公司《年产1万吨铸造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2月24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审批,审批文号:原环审〔2021〕25号。(二)现场核查情况。2022年1月2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根据举报内容对河南省志强电机配件有限公司全面展开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中频电解炉已拆除,熔炼工序不具备生产条件。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8月中旬对铸造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熔炼、造型工序生产设备全部拆除,目前正在按照升级改造要求对厂房进行密闭改建和安装自动砂处理生产设备。关于“举报人12月初已通过信件向市局反映该公司不执行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天气管控,一直生产的问题,但仍逃避监管,是地方政府不作为还是市县环保局有保护伞”的问题。新乡市于2021年12月6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该公司红色预警管控措施:所有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预警管控措施:熔炼工序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2021年12月13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件内容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原有熔炼、造型工序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正在按照升级改造要求对厂房进行密闭改建和安装自动砂处理生产设备,熔炼工序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存在不执行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天气管控的情况。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调查情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已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管控措施,按照升级改造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安装视频及在线监控,在未完成升级改造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是否办结:是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