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玲)近期,新乡海关在对进出口企业走访调研时发现,部分企业对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政策不甚了解。为避免企业进口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范围内的商品仍被加征关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新乡海关针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政策作出以下解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7号)规定,对其附件所列81项商品,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继续不加征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企业如需进口《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附件所列81项商品时,请在进口报关前登录http://gszx.mof.gov.cn(排除申报系统)提交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申请获批后企业需通过排除申报系统领取排除编号,在进口报关时,企业在报关单上填写排除编号,即可不加征关税。
本报记者在此提醒,请全市广大外贸企业进口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时注意关注政策的变化,如有疑问请联系新乡海关。新乡海关将持续发布政策提醒,让广大企业少花冤枉钱。